当自动接受证据处于未使用,或者没有对相同证据进行配置或者不适用于不相同证据,然后用户必须查看正到达的证据列表并确定如何操作此证据。可接受或拒绝相同证据;或者一次一个或者以批量方式。根据正到达的详细信息,必须在目标案例上手动捕获不相同的证据(请参阅 摒弃不相同证据),因此,用户可不受理正到达的证据列表中的不相同证据。
拒绝证据是个简单的过程。一旦拒绝,就会将广播证据从正到达的证据列表中除去。接受广播证据需要了解证据状态和处理证据更新的逻辑顺序。一组规则将会阻止案例工作者接受在这个逻辑顺序以外的证据。下表列出了要遵守的主要逻辑摘要:
- 当在目标案例上有个已暂停的更新时,Evidence Broker 就会检查是否新的更新与暂停的更新相关并具有相同的生效日期。
如果如此,就无法接受正到达的更新。
- 当在目标案例上有个待定除去时,Evidence Broker 就会检查是否新的更新与待定除去相关并具有相同的生效日期。
如果如此,就无法接受正到达的更新。
- 无法接受证据除去,除非具有相同生效日期的活跃的证据记录或编辑中的证据记录在目标案例上存在。
- 当有个活跃的证据记录依赖于活跃的父证据记录时,无法接受证据除去。
有关 Evidence Broker 逻辑更多的信息,将在 表 1 和 表 1 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