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软件的国际许可协议

第一部分 — 通用条款

一旦下载、安装、复制、访问或使用软件,即表明您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如果您代表他人、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接受此类条款,则您须声 明并保证您拥有完全的授权以使该人员、公司或法律实体受此类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此类条款,

- 则请勿下载、安装、复制、访问或使用软件;并且

- 立即将软件退还至软件提供方。如果您下载了软件,请与软件提供方联系。

“IBM”指国际商业机器公司或其任一子公司。

“许可信息”(“LI”)指提供专用于软件的信息的文档。可以通过使用系统命令在软件目录下的某个文件中找到软件的“许可信 息”。“许可信息”还可作为手册与软件一起随附。“许可信息”也可以在 http://www.ibm. com/software/sla/ 找到。

“软件”指下列各项,包括原件及其所有的完整的或部分的复制件:1)机器可读的指令或数据;2)组件;3)音像内容(例如图像、 文本、录音或图片);4)相关的许可资料以及 5)许可使用文件或密钥和文档。

“您”和“您的”指个人或单个的法律实体。

本协议包括第一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国家或地区特别条款)(如有)和许可信息,为您与 IBM 之间有关软件使用的完整 协议。本协议替代您与 IBM 之间有关软件使用的任何先前的口头或书面通信。第二部分的条款和许可信息可替代或修改第一部分的相 应内容。

1. 权利

许可

软件由 IBM 或其供应商所有,受版权保护。软件系许可使用,而非出售。

IBM 在您合法获得软件时授予您使用该软件的非专属性许可。

您可以 1)在试用或“先试后买”的基础上仅为内部评估、测试或演示目的而使用软件,和 2)为支持此类使用而制作和安装合理数 量的软件的复制件,包括备份复制件。本许可证的条款适用于您制作的每一份复制件。您须在软件的每一复制件或复制件的一部分上复制所 有的版权声明或所有其他所有权说明。

软件可能包含中止使用装置,以防评估期限过后仍继续使用软件。您不得擅改该中止使用装置或软件。当您不再使用软件时,您务必采取 预防措施以避免因软件停用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数据的损失。

您须 1)保留软件所有复制件的记录并且 2)确保使用软件的所有人员(不论是本机或远程访问)都仅在您被授权的范围内如此使用 软件,并遵守本协议中的条款。

您不得 1)使用、复制、修改或分发软件,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2)反汇编、反编译、或以其他方法解译软件,但法律规定不得通过 约定加以放弃者,不在此限;或 3)再许可、出租或租赁软件。

评估期限于您同意本协议条款时开始,于下列情形之一终止:1)到了“许可信息”中规定的期限或日期;或者 2)软件自动禁用。在 评估期限内可免费使用软件。除非 IBM 在“许可信息”中规定您可以保留软件,否则您须在评估期限结束后的十(10)天内销毁软 件及其所有复制件。如果 IBM 规定您可以保留软件,并且您选择保留软件,则软件将适用届时提供给您的不同的许可协议。此外还可 能收费。

如果您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则 IBM 可以终止您的许可。如果 IBM 终止了您的许可,则您必须销毁软件的所有复制件。

2. 不保证声明

除了某些不能被排除的法定保证以外,IBM 不作有关软件或技术支持的任何明示或暗含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暗含的有关适 销、适用于某种特定用途和非侵权的保证或条件(如果有)。

此项排除也适用于任何 IBM 的软件开发商和供应商。

非 IBM 软件的生产厂家、供应商或发行人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的有关软件的保证。

IBM 不提供技术支持,除非 IBM 另行指定。

3. 责任限制

可能发生因 IBM 一方违约或其他责任,您有权要求 IBM 赔偿损失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无论您以何种依据而有权要求 IBM 赔偿损失(包括重大违约、过失、失实陈述或其他合约或侵权方面的索赔),IBM 的责任仅限于 1)人身伤害(包括死亡)、不动 产和有形动产的损害,2)任何其他实际直接损害金额,赔偿额最高为 IBM 对作为索赔标的物的软件所收取的费用。

此责任限制也适用于 IBM 的软件开发商和供应商。这是 IBM 与其软件开发商和供应商共同的最高赔偿限额。

无论如何,IBM 及其软件开发商和供应商均不对下列各项负责,即使被告知其发生的可能性时,也是如此:

1. 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2. 特别的、附带的或间接的损害,或任何后果性经济损害;或

3. 利润、业务、收入、商誉或预期可节省金额的损失。

某些司法辖区不允许对附带的或后果性的损害有任何的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排除或限制可能并不适用于您。

4. 通则

1.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都不影响任何不能依合同放弃或限制的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2. 如果本协议的任一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规定将继续完全有效。

3. 您不得出口软件。

4. 您同意允许 IBM 在其任何营业场所存储和使用您的联系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此类信息将为双方业务 关系的相关事项进行处理和使用,并可提供给承包商、业务合作伙伴和 IBM 的受托方以供其共同的业务活动使用,包括与您进行通信 (例如,为处理订单、促销和市场调查而与您通信)。

5. 无论是您还是 IBM,均不得在诉因发生两(2)年后方据此协议提起诉讼,但当地法律另有规定不得以约定放弃或限制者除 外。

6. 无论是您还是 IBM,均不对因不可控制的原因而无法履行的任何义务负责。

7. 本协议将不为任何第三方创建任何权利或诉因,IBM 也不对任何第三方对您的索赔负责,但,依据以上“责任限制”一节的许 可,对于 IBM 应付法律责任的人身伤害(包括死亡)或不动产或有形动产的索赔除外。

5. 适用法律、司法辖区和仲裁

适用法律

您与 IBM 双方均同意,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将管辖、解释和强制执行本协议主体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 关的您与 IBM 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而不考虑冲突法原则。

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司法辖区

双方的所有权利、责任和义务均受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院的管辖。

第二部分 — 国家或地区特别条款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法律、司法辖区和仲裁(第五节):“适用法律”分款中的“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家 或地区的法律”替换为: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司法辖区和仲裁(第五节):“适用法律”分款中的“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替换为 :

美国纽约州法律(但当地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

Z125-5543-03 (11/2002)

许可信息

除 评估软件的国际许可协议 中的条款和条件外,下列各程序按照下述条款和条件被特许使用。

程序名称:IBM WebSphere Studio for Windows, technology preview, Version 5.1
程序号:5724-D14

指定操作环境

有关本程序说明和指定操作环境的信息,可以在随本程序提供的文档例如说明文件中(如有)找到,也可通过 IBM 公布的其他信息 ,例如公告函件找到。

评估期限

评估期限于您同意本协议条款之日开始,于 60 日后终止。

除外组件(Excluded Component)

无论您与 IBM 或其任一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统称“IBM”)间,或与任一提供 IBM 产品的第三方(“第三方”)间的任 何其他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以下条款和条件均适用于以下规定的所有“除外组件”:(a)所有“除外组件”在“按现状”的基础上提 供;(b)IBM 和第三方声明免除任一和全部的明示的和暗含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非侵权或冲突的保证以及暗含的关于适销和 适用于某种特定用途的保证和条件;(c)对于与“除外组件”相关的任何索赔,IBM 和第三方将无须负责或不予赔偿;并且(d)对 于与“除外组件”相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附带的、特别的、惩戒性的、惩罚性的或后果性的损害,IBM 和第三方均无须负责。

以下为除外组件:
(a) all third party code, including third party code included or embedded in the Program and components referenced in any LICENSE.TXT file (or file of a like name such as LICENSETHIRDPARTY. TXT) included with the Program or a fixpack or update to the Program, and (b) all source code included with the Program.

第三方代码

本程序及其将来的更新版本和修订包可能包含某些按照不同于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向您提供的第三方组件,或需要 IBM 或提供 IBM 产品的第三方(“第三方”)向您提供某些声明和/或信息的第三方组件。对于每一此类第三方组件,或者由 IBM 或第三方在说明 文件中(或在修订包或更新版本中随附的业已更新的说明文件中)或此类说明文件(并包括本文中的任何相关的许可协议、声明以及其他相 关信息)中所引用的一个或多个文件中标识此类第三方组件,或者第三方组件将包含或附有自己的许可协议(例如,在安装或启动此类组件 时提供,或在标题为“README”、“COPYING”、“LICENCE”或类似标题的文件中随附提供,或者随附在本程序的书 面文档中,如果有的话)。使用包含或随附自己的许可协议的每一第三方组件,或使用 IBM 或第三方已在上述说明文件之一(或本文 所引用的一个或多个文件)中标识了许可协议的每一第三方组件,须遵守此类其他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而不是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 最初安装此类第三方组件后(特此允许您访问适用的许可协议、声明和信息)使用或不卸载此类第三方组件,即表明您承认和同意所有此类 许可协议、声明和信息,包括那些仅以英语提供的信息。您同意审阅随本程序的更新版本和修订包所附的任何业已更新的说明文件。

本程序包含以下第三方组件:
(Please see "Excluded Components" and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in that section of the license.)

基准测试

您可以将本程序或其子组件的任何基准测试的结果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前提是您:(A)公开透露了基准测试的整套方法(例如,硬件和 软件设置、安装过程和配置文件),(B)使用 IBM 或提供 IBM 产品的第三方(“第三方”)提供的可用于本程序的最新适用 更新、补丁程序和修订包,在其指定的操作环境中运行本程序执行基准测试,并且(C)遵循在本程序的文档中和在 IBM 的用于本程 序的 Web 支持站点上都提供的任一和全部性能调整和“最佳实施”指南。如果您公开了本程序的任何基准测试的结果,则无论您与 IBM 或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协议中有何相反规定,只要 IBM 或第三方在测试您的产品时遵守上述要求(A)、(B)和(C),则 IBM 和第三方有权公开与您的产品有关的基准测试结果。

上述基准测试条款适用于下列程序或组件:
1.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s bundled with or as found in the WebSphere Test Environment of the Program.

程序特别条款

为本“许可信息”文档之目的,“程序”包含以上“程序名称”中指定的 WebSphere Studio CD-ROM 或电子 下载上的组件,但“第三方代码”中指定的根据其各自的条款和条件提供的任何第三方代码除外。

附加条款:您使用本程序组件须遵守本“许可信息”文档中的条款和条件,以及适用于本程序的任何条款和条件。除了“第三方代码”和 “除外组件”部分(优先于您与 IBM 或其任一相关或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本产品的条款总体上说优先 于本“许可信息”文档。不承诺产品中任何代表支持软件的早期发行版的功能将会继续代表这些软件的更新发布版。也不承诺产品中的任何 功能保证了包含其所支持的软件的更新发行版。

授权使用:不适用

源代码:本程序的某些组件可以源代码格式提供。无论本协议有何相反规定,本程序服务仅提供给本程序包中这些组件的未经修改的、二 进制代码版本,而不是这些组件的源代码或您创建的此类组件的修改后版本。


D/N: L-TATN-5LGNMD
P/N: L-TATN-5LGN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