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F5224

“因子1”长度或“因子2”开始位置无效;忽略该规范。

30

原因. . . . . : SCAN、SUBST、CAT、XLATE、CHECKR和CHECK操作 的“因子1”长度项(位置12 - 25中冒号之后的部分)以及“因子2”开始位置 (位置36 - 49中冒号之后的部分)必须定义为不带小数位的数字值。此外,它 们不能是浮点文字。

恢复. . . . . : 更改长度项或开始位置。重新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