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操作有不兼容的操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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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 . . :
“因子2”项(位置36 - 49)和“结果字段”项 (位置50 -
63)包含对MOVE或MOVEL操作不兼容的操作数。忽略该规范。
- --若“结果字段”项的类型为字符,则“因子2”项必须包含下列其中一种
类型的操作数:字符、数字、图形、UCS-2、日期、时间或时间戳记。
- --若“结果字段”项的类型为数字,则“因子2”项必须包含下列其中一种
类型的操作数:字符、数字、日期、时间或时间戳记。
- --若“结果字段”项的类型为图形或UCS-2,则“因子2”项必须包含下列其
中一种类型的操作数:字符、图形或UCS-2。
- --若“结果字段”项的类型为日期,则“因子2”项必须包含下列其中一种
类型的操作数:字符、数字、日期或时间戳记。
- --若“结果字段”项的类型为时间,则“因子2”项必须包含下列其中一种
类型的操作数:字符、数字、时间或时间戳记。
- --若“结果字段”项的类型为时间戳记,则“因子2”项必须包含下列其中
一种类型的操作数:字符、数字、日期、时间或时间戳记。
- --若“结果字段”项的类型为基指针,则“因子2”项必须包含基指针类型
的操作数。
- --若“结果字段”项的类型为过程指针,则“因子2”项必须包含过程指针
类型的操作数。
恢复. . . . . :
更正“因子2”项或“结果字段”项;或更改在“
因子2”项或“结果字段”项中使用的字段定义,以便这些项的类型是兼容的。
重新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