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程序介面定義使用具有未定義的或可變的被呼叫的程式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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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必須定義要呼叫的程式名稱或程序名稱之後(主程序的原型指出 ),才能指定主程序介面。EXTPROC關鍵字的值(若指定的話)無法作為程序指 標,EXTPGM關鍵字的值(若指定的話)無法作為欄位名稱。系統不處理介面定義 。
回復. . .:在主程序的原型將EXTPROC或EXTPGM關鍵字的值變更成常數,或 在主程序介面定義後面放置常數定義。然後重新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