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长度UCS-2子字段的长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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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 . . : 定义为可变长度UCS-2(位置40为C,位置44-80指 定VARYING关键字)的子字段长度小于4个字节或大于32768个字节。
恢复. . . . . : 更改“字段位置”项(位置26 - 39)以使子字段 的长度大于或等于4且小于或等于32768。重新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