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器選項

定義條件名稱

選取此選項以指出是否應定義條件名稱。 如果選取了此選項,則可使用輸入欄位以指定將新增至清單的條件名稱。下面的清單說明此欄位的可能值:

*NONE
未定義條件名稱。
條件名稱
最多可在清單中指定 32 個條件名稱,每個最長為 50 個字元。條件名稱必須以英文字 母 (A 至 Z、$、# 或 @) 開頭,後跟英數字元 (A 至 Z、0 至 9、$、#、@ 或底線 (_))。

預設值:*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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