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字段长度不是数组元素大小的倍数;缺省为有效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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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 . . : 输入字段规范的“输入字段名”项(位置49 - 62 )定义为数组,但是该长度不是数组元素大小的倍数。“至字段位置”项(位 置42 - 46)缺省为更低的值,以便字段长度是数组元素大小的有效倍数。
恢复. . . . . : 在“字段位置”项(位置37 - 46)中指定有效的 项,以便字段长度是数组元素大小的倍数。重新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