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F5379

“因于1”和“因子2”或者“因子1”的两部分有不同的数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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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 . . : 在“因子1”(位置12 - 25)和“因子2”(位 置36 - 49)中指定的项有不同的数据类型;或者若“因子1”允许指定两个部分 ,则两个部分有不同的数据类型。忽略该规范。

恢复. . . . . : 指定“因子1”和“因子2”中的项都是字符、都 是图形或都是UCS-2。若“因子1”允许指定两个部分,则确保两个部分具有相同 的数据类型。重新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