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DLER的第二個運算元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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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內建函數%HANDLER的第二個運算元無效。此運算元必須是可更改 的變數。如果是陣列,則必須是連續的陣列。類型與原型(指定做為%HANDLER的 第一個運算元)的第一個參數的類型必須完全相同。系統不處理此內建函數 。
回復. . .:更正內建函數%HANDLER的運算元。然後重新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