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数太小以致不能包含完整时间戳记。
30
原因. . . . . : 内置函数%TIMESTAMP的“因子2”项(位置36 - 49)或第一个操作数不够大,以致不能容纳完整的“时间戳记”。字符操作数必 须足够大以容纳完整的所指定格式的时间戳记。数字操作数必须足够大以便刚好 能容纳“时间戳记”的数字部分。
字符操作数的最小长度是
数字操作数的最小长度是20。
忽略该规范。
恢复. . . . . : 增加%TIMESTAMP的“因子2”或第一个操作数中项 的长度,使其大于或等于最小长度。重新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