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欄位長度不是陣列元素大小的倍數;預設為有效的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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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輸入欄位名稱」登錄(「輸入欄位」規格的位置49-62)已定 義為陣列,但「欄位位置」登錄(位置37-46)中定義的長度不是陣列元素大小 的倍數。「目的欄位位置」登錄預設為低值,使欄位長度為陣列元素大小的有效 倍數。
回復. . .:請在「欄位位置」登錄(位置37-46)和「陣列元素長度」登錄 (定義規格的位置33-39)中指定有效的登錄,使欄位長度為陣列元素大小的倍 數。然後重新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