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將把清單檔置於其中的檔案。在預設情況下,使用檔案 VERIFY.LST。 若檔案尚未存在,則將建立它。若它存在,將取代它。
名稱語法與檔案路徑中磁碟機的檔案系統有關。若檔案在 FAT 檔案系統上, 則語法的格式是 8.3;若檔案在 HPFS (高效能檔案系統) 磁碟機上, 則檔名可包含內含空白。然而,為了節省磁盤空間, 名稱的總長度總是限制為 12 個字符 (此名稱存儲在若干用戶簡要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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