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格式」名稱無效;預設為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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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外部說明檔的記錄格式名稱不是有效的符號名稱。系統不處理此 記錄格式名稱。
回復. . .:請指定有效的記錄格式名稱。符號名稱向左對齊、以字母(A-Z 、a-z、@、#、$)為開頭,且完全由字母、數字(0-9)字元或底線(_)字元組成。 不接受內含的空白及保留字。然後重新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