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组长度大于文件记录长度;忽略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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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 . . : 若数组或表在预运行时装入,则主数组和交错数 组的长度之和大于FROMFILE文件或TOFILE文件的记录长度。若数组或表在编译时 装入,则主数组和交错数组的长度之和大于100。
恢复. . . . . : 更改该规范,以便主数组和交错数组的长度之和 与PERRCD参数之积小于FROMFILE文件或TOFILE文件的记录长度。重新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