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储过程属性显示在属性视图中。可使用属性视图来修改存储过程属性。
如果存储过程已在数据服务器的元数据目录中,并且您希望对存储过程所作的更改反映在元数据目录中,那么必须执行下列步骤:
存储过程的“属性”视图包含下列信息:
属性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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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输入存储过程的名称。该名称不能是单个星号,即使您将其指定为定界标识(“*”)也是如此。 该名称由模式隐式或显式限制。该名称(包括隐式或显式标识)不能标识当前服务器上的现有存储过程。
过程的所有者通过调用
CREATE PROCEDURE 语句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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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输入标签。如果您使用可视的图,那么此标签会显示在可视的图中。 |
结果集 | 指定存储过程可返回的最大查询结果集数。缺省值为 0,指示没有结果集。该值必须为 0 或 1。 |
语言 | 指定编写过程主体的语言接口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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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样式 | 指定用于将参数传递至过程以及从过程返回值的约定。 |
外部名 | 输入数据服务器上用于装入存储过程的装入模块名称。 |
确定性 | 指定存储过程是确定性的还是非确定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