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可用性群組的原則

每個高可用性群組都必須有相關聯的原則。 這個原則決定高可用性群組的哪些成員要進入作用中的狀態。

開始之前

在建立新原則之前,您應該先檢視下列主題:
另外,您也應該知道:
  • 新原則要相關聯之核心群組的名稱。
  • 這個原則要控制之高可用性群組的名稱。
  • 這個高可用性群組的相關功能,如交易日誌回復或傳訊引擎。
  • 這項功能支援的原則類型,如 1/N 或「靜態」。
  • 您要建立的原則類型。
  • 您要配置給這個原則的原則設定,如失效回復,只限偏好的伺服器。

關於這項作業

本產品包括已與部分產品元件使用的高可用性群組相關聯的預設原則。 如果這些預設原則不符合安裝需求,建議您建立新的原則,而不要變更那一個預設原則。 建立新原則既能提供配合安裝需求來調整原則設定的功能,又能提供回復預設原則的選項。

程序

  1. 在管理主控台中,按一下伺服器 > 核心群組 > 核心群組設定 > core_group_name > 原則 > 新建
  2. 選取特定高可用性群組要用的新原則。 如果您需要定義新的原則,原則選項如下:
    • 所有作用中的原則:會啟動所有群組成員。
    • M/N 原則:會啟動 M 個群組成員。 M 所代表的數字定義為原則詳細資料的一部分。
    • 「無作業」原則:沒有一個群組成員會啟動。
    • 1/N 原則:只會啟動一個群組成員。
    • 靜態原則:以靜態方式來配置群組的作用中成員。

    如果是服務整合中的傳訊引擎,僅「靜態」、1/N 或「無作業」原則適用。

  3. 下一步
  4. 在「名稱」欄位中,指定原則的名稱。 在核心群組的範圍內,名稱必須是唯一的。 使名稱對其他管理者有意義。
  5. 選擇性的: 在說明欄位中,指定原則的說明。 這個說明可能包括相關核心群組的名稱。
  6. 如果時段預設值太長或太短,請指定「活動檢查計時器」欄位的值。 這個值決定了高可用性管理程式檢查高可用性群組成員性能的頻率。 預設值是 0 秒。
    • 如果您指定 -1,便會停用「活動檢查計時器」。
    • 如果指定 0(零),就會將指定給核心群組服務層次「活動檢查計時器」的值用於這個原則所關聯的高可用性群組。
    • 如果指定 1 和 2147483647 之間的整數(頭尾包括在內)就會將這個值用於這個原則所關聯的高可用性群組。
  7. 確定未選取「法定最低數目」欄位。 除非某些其他產品的說明文件明確指示您啟用「法定最低數目」,否則,您不應該啟用它。
  8. 如果每當使最偏好的成員能夠成為目前作用中的成員,您都要高可用性管理程式執行這個動作,請選取失效回復欄位。 這個選項只適用於 M/N 和 1/N 原則。
  9. 如果您只要高可用性管理程式啟動「偏好的伺服器」清單所包含之伺服器中的群組成員,請選取只限偏好的伺服器欄位。 這個選項只適用於 M/N 和 1/N 原則。如果您選取這個選項,您必須配置一份偏好的伺服器清單。稍後的選用步驟會提供如何設定這份清單的說明。
  10. 請在「作用中成員的數目」欄位中,指定要在作用中的群組成員數目。 這個選項只適用於 M/N 原則。
  11. 按一下套用,再選取比對準則
  12. 在下一個畫面中,按一下新建,再配置這個原則的比對準則。
    1. 在「名稱」欄位中,指定這個原則所要關聯的高可用性群組名稱所包含的其中一個名稱/值配對的名稱。

      如需高可用性群組名稱的相關資訊,請參閱高可用性群組

    2. 在「值」欄位中,指定「名稱」欄位所指定之名稱/值配對的值。
    3. 選擇性的: 在「說明」欄位中,新增此比對準則的說明。 比方說,您可以指定第一個屬性來指出這個名稱/值配對符合群組名稱中所包含的第一個屬性。
    4. 按一下確定
    5. 重複這些步驟來處理您要併入比對準則的各個其他屬性。
    您應該將新原則的比對準則設成高可用性群組名稱所包含的兩個或更多名稱值屬性,以確保會利用這個原則來取代其中一個產品預設原則。
  13. 在「其他內容」區段中,選取靜態群組伺服器欄位來配置您要啟動的伺服器清單。 這個選項只適用於靜態原則。按一下新增,將核心群組伺服器移至「靜態群組伺服器」清單中,清單完成之後,再按一下確定
  14. 選擇性的: 在「其他內容」之下,選取偏好的伺服器,再選取這個原則的偏好伺服器。 只有在選取了 M/N 和 1/N 原則的「只限偏好的伺服器」欄位時,才能使用這個選項。如果您沒有設定這份清單,就不會啟動任何群組成員。

    按一下新增,將核心群組伺服器移至偏好的伺服器清單中。

    選取清單中的特定伺服器,再按一下上移下移來調整這份清單內的伺服器次序。請確定最偏好的伺服器是在清單的最前端,最不偏好的伺服器在清單尾端。

    完成偏好的伺服器清單之後,請按一下確定

    重要: 當選取偏好的伺服器時,請特別小心。 產品無法偵測您是否選取不當的伺服器作為偏好的伺服器。 比方說,如果原則會影響傳訊引擎或交易服務,請只從傳訊引擎叢集中選取偏好的伺服器。 同樣地,如果原則會影響交易服務,請只從交易服務叢集中選取偏好的伺服器。
  15. 按一下確定,再按一下檢閱
  16. 選取與節點同步變更,再按一下儲存

結果

新原則在儲存並同步化之後,即會生效。 您不需停止並重新啟動受影響的應用程式伺服器。

下一步

您可以在無須停止及重新啟動受影響的應用程式伺服器的情況下,變更此原則的 失效回復只限偏好的伺服器選項。

您可以在無須停止及重新啟動受影響的應用程式伺服器的情況下,建立或更新此原則的偏好伺服器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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