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傳訊引擎的核心群組原則
您可以配置服務整合的核心群組原則,將原則關聯於特定傳訊引擎,以及指定傳訊引擎行為,例如,傳訊引擎執行於哪一部伺服器、傳訊引擎是否可以失效接手或失效回復,以及傳訊引擎的監視頻率。
開始之前
關於這項作業
- 靜態
- 1/N
- 無作業
您無法使用「全部作用中」或 "M/N" 原則類型,因為不支援服務整合匯流排元件使用這些原則。
預設服務整合原則是 "1/N" 原則,含有符合任何服務整合傳訊引擎的單一比對準則。 預設原則的監視間隔是 120 秒,沒有特定伺服器的喜好設定,也不會自動進行失效回復。 如果您想要配置傳訊引擎行為,建議您建立其他較專用的原則,將預設服務整合原則保留下來,用於不符合任何其他原則的傳訊引擎。
如果要配置一或多個傳訊引擎的核心群組原則,請利用管理主控台來完成下列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