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傳訊引擎的原則
您可以建立服務整合的一或多個核心群組原則來控制伺服器叢集中的傳訊引擎行為。 這些原則支援伺服器叢集中的高可用性、工作量分散或可調整性之類的行為。
開始之前
如果您熟悉下列程序,請繼續下列程序來建立傳訊引擎的核心群組原則。 否則,在新增伺服器叢集到匯流排時,利用傳訊引擎原則輔助來建立原則會更容易。
請決定您需要的配置所需建立的核心群組原則類型。
服務整合適用下列類型的核心群組原則:
- 靜態。請將這個類型的原則用於不具備高可用性的工作量分散或可調整性配置。叢集內每個傳訊引擎各建立一個原則。
- 1/N。請將這類型的原則用於高可用性配置,或用於具備高可用性的工作量分散配置。叢集內每個傳訊引擎各建立一個原則。
- 無作業。當您利用外部高可用性架構來管理叢集中的傳訊引擎時,請使用這類型的原則。您針對叢集內的所有傳訊引擎來建立一個原則。 配置也許具備高可用性,也可能是具備高可用性的工作量分散配置。
關於這項作業
如果要建立傳訊引擎的原則,請利用管理主控台來完成下列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