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服務整合的靜態原則

建立傳訊引擎的新的「靜態」核心群組原則之後,您再配置原則來指定傳訊引擎要執行於哪一部伺服器。 您可以選擇性地配置傳訊引擎的監視頻率。

開始之前

必須有原則類型為「靜態」的核心群組原則,且您必須先完成配置傳訊引擎的核心群組原則中的步驟。

關於這項作業

您可以利用「靜態」原則來執行伺服器或叢集匯流排成員中的傳訊引擎,以啟用失效接手。 「靜態」原則會將傳訊引擎限制於特定的伺服器,即使是在伺服器叢集中也一樣。 對於您想要用多部伺服器來分散傳訊負載,且不需要失效接手的工作量分散配置而言,這很有用。 您可以讓一個叢集執行多個傳訊引擎,每個傳訊引擎都限制於特定伺服器。 雖然「靜態」原則可以接受多部伺服器,但請勿配置多個靜態群組伺服器來搭配單一傳訊引擎。

程序

  1. 指定要執行傳訊引擎的伺服器:
    1. 按一下靜態群組伺服器
    2. 從「核心群組伺服器」清單中,選取您需要的伺服器,然後按一下新增
    3. 確定在「靜態群組伺服器」清單中,只有一部伺服器,然後按一下確定
  2. 選擇性的: 必要的話,請在活動計時器欄位中,輸入一個值。 這個值所指定的時間間隔(秒),可用來讓高可用性管理程式 (HAManager) 檢查傳訊引擎是否正常運作。 當這個值是 0 時,會使用預設值 120 秒。
  3. 按一下確定
  4. 儲存對主要配置所做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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