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可用性配置
這個配置由叢集中執行的單一傳訊引擎組成,可以由一或多部替代伺服器來進行失效接手。 高可用性配置可確保一律會有傳訊引擎在叢集中執行,以便能夠一直傳輸訊息。
- 您可以利用傳訊引擎原則輔助,將叢集新增到服務整合匯流排中,然後使用高可用性傳訊引擎原則。 這個程序會建立叢集的單一傳訊引擎,這個引擎配置成可以由叢集內任何其他伺服器來進行失效接手。 系統會自動建立及配置一個新的核心群組原則,並使它與這個傳訊引擎相關聯。
- 您可以在不使用傳訊引擎原則輔助的情況下,將叢集新增到服務整合匯流排中。
系統會自動建立一個傳訊引擎,預設服務整合原則「預設 SIBus 原則」會提供高可用性的適用行為。
預設服務整合原則是一個 "1/N" 原則,傳訊引擎會在叢集內第一部可用的伺服器上啟動,且可以由叢集內任何其他伺服器來進行失效接手。
您可以選擇性地變更配置,例如,您想要使用主要伺服器和備用伺服器,或您只想在叢集內部分伺服器上執行這個傳訊引擎。 如果要變更配置,請建立一個新的 "1/N" 核心群組原則,然後進一步配置傳訊引擎的原則。 例如:
- 您可以設定傳訊引擎可以執行於其中,或由它來失效接手的偏好伺服器排序清單。
- 您可以指定傳訊引擎可以執行於叢集內的任何伺服器,或只能執行於偏好伺服器清單中的伺服器。
- 您可以指定在偏好程度更高的伺服器成為可用之時,傳訊引擎是否可以在這部伺服器進行失效回復。
不建議您變更「預設 SIBus 原則」這個預設服務整合原則,因為這些變更會影響原則所管理的所有傳訊引擎。
在高可用性傳訊引擎配置中,沒有工作量分散功能,因為只有一個傳訊引擎處理透過目的地的資料流量。
下圖顯示一個高可用性傳訊引擎配置,在這個配置中,單一傳訊引擎 (ME) 連同資料儲存庫執行於三部伺服器所組成的叢集中。 每一部伺服器都是在個別的節點上,因此,如果一個節點失敗,其餘節點上的伺服器仍然可用。
叢集中的每一部伺服器都含有傳訊引擎配置,且會建立一個傳訊引擎的實例,讓實例準備好在另一部伺服器失效時啟動。
叢集中的所有伺服器都必須能夠存取傳訊引擎的訊息儲存庫。 對於資料儲存庫,達成的方式會隨著所用的資料儲存庫拓蹼而不同。 如果您使用網路資料庫伺服器,您必須確定叢集內所有可能執行傳訊引擎的伺服器都能夠存取這部資料庫伺服器。 另外,您也可以利用共用磁碟,使用外部高可用性架構來管理資料庫。
一開始,傳訊引擎是在偏好位置 server1 中執行。

下圖顯示 server1 失效所發生的情況。 傳訊引擎在其偏好伺服器清單中的下一部伺服器 server2 上啟動。

下圖顯示 server1 和 server2 失效所發生的情況。 傳訊引擎會在 server3 上啟動,因為這是唯一可用的伺服器。

如果您使用傳訊引擎原則輔助及高可用性傳訊引擎原則,會自動設定偏好的伺服器清單。
如果您沒有使用傳訊引擎原則輔助,且想要傳訊引擎使用偏好的伺服器,您必須指定傳訊引擎的一或多部偏好的伺服器。 每當偏好的伺服器可用時,高可用性管理程式 (HAManager) 都會在其中執行傳訊引擎。 當沒有可用的偏好伺服器時,傳訊引擎會執行於任何其他可用的伺服器。 您也可以在原則上設定失效回復選項,以便在偏好的伺服器重新成為可用時,HAManager 將傳訊引擎重新移回其中。
如果您使用傳訊引擎原則輔助和高可用性傳訊引擎原則,傳訊引擎不會設為失效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