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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預設核心群組來配置 SIP 仲裁支援
您可以配置仲裁,以避免「階段作業起始通訊協定 (SIP)」儲存器之間發生不一致,或 Proxy 伺服器發生重複的錯誤。只要是在發生網路分割之前啟用仲裁,就能制定正確的遞送決策。當一組 SIP 儲存器切斷網路連線再重新連接,就可能發生網路分割。
開始之前
判斷您要針對整個核心群組或核心群組內的特定叢集,配置仲裁特性。高可用性群組原則設定的含意主題提供關於仲裁功能的其他資訊。
關於這項作業
所有 SIP 儲存器都會發佈一組唯一 ID 給 SIP Proxy 伺服器。每一個 ID 代表一組 SIP 階段作業。SIP Proxy 伺服器能夠根據這些 ID 與 SIP 儲存器之間的一對一對映,來制定正確的遞送決策。

每當網路連線功能中斷時,備份 SIP 儲存器會取得已斷線 SIP 儲存器所管理之所有 ID 的所有權。接著備份儲存器會發佈這些 ID 的所有權給 SIP Proxy 伺服器,使 Proxy 伺服器能夠制定正確的遞送決策。
當主要儲存器的網路連線還原時,主要儲存器會開始將 ID 所有權發佈給 SIP Proxy 伺服器,指出它擁有與備份儲存器相同的 ID。如果 SIP Proxy 伺服器的每一個 ID 有兩個目的地,SIP Proxy 伺服器就不可能始終都能制定出正確的遞送決策。為了避免此問題,您必須在發生網路分割之前,為 Proxy 伺服器配置 SIP 仲裁特性。
您可以針對整個核心群組(例如 DefaultCoreGroup)或核心群組內的特定叢集,啟用 SIP 仲裁特性。當在核心群組的「預設 SIP 仲裁」核心群組原則上啟用仲裁特性時,會針對該核心群組中的所有叢集啟用此特性。如果只針對核心群組中的某些叢集啟用 SIP 仲裁特性,您必須修改預設原則,並建立重複的核心群組原則設定,以針對那些叢集啟用仲裁支援。
您必須啟用「預設 SIP 仲裁」核心群組原則,或是配置重複的核心群組原則,並針對需要仲裁支援的每一個核心群組啟用仲裁。使用核心群組原則的高可用性群組的用途是,追蹤叢集中 SIP 儲存器或 SIP Proxy 伺服器之間的仲裁。
請完成下列步驟,以使用額外的 SIP 仲裁核心群組原則,來配置仲裁特性。
程序
結果
SIP 儲存器或 Proxy 伺服器叢集所包含的成員大都必須先啟動,才能達成仲裁。必須等達成仲裁之後,Proxy 伺服器叢集的成員才會開始接聽 SIP 要求。
當 SIP Proxy 伺服器切斷網路連線時,Cell 的少量分割區中的 SIP Proxy 伺服器會繼續處理 SIP 要求。Cell 的少量分割區是指與最少量叢集成員建立連線的分割區。
當 SIP 儲存器切斷網路連線時,少量分割區中的 SIP 儲存器會自動重新啟動,以清除先前所管理之邏輯分割區的所有相關資訊。大量分割區中的 SIP 儲存器會從已斷線的 SIP 儲存器,取得邏輯分割區的所有權,並將這些 ID 發佈給 SIP Proxy 伺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