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成果管理活動

活動由管理者定義,然後可以由社會工作者新增至成果計劃。活動不必事先在管理中與成果計劃類型相關聯,也可以新增至當事人的成果計劃。活動可以新增至成果計劃來處理評量期間所識別的問題或需求,例如,「酒精濫用輔導」可以新增至計劃,以處理與物質濫用相關的問題;「基本工作技能訓練」可以新增至計劃,以處理與尋找就業相關的問題。

三種 可以定義的活動類型,而這些活動隨後可以新增至計劃:服務、轉介及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