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y 是具有综合案例的已注册人员。Mary 与机构联系,以通知他们她的儿子
John 重新由她照顾。
- Mary 与管理她的在审案例的案例工作人员 Paul 联系。
她告诉 Paul 其儿子 John 已重新由她照顾,John 过去一直与其已分居的丈夫一起生活。
- Paul 访问 Mary 的案例证据,看到没有记录 Mary 与其他人员之间的任何关系信息。
Paul 创建新的关系证据记录从而使 Mary 与她的儿子 John 相关。请注意,Paul
已搜索 John 并且发现他在系统中已注册为人员。
- Paul 决定将新关系记录应用于 Mary 的案例(请注意,此时,在该案例上来看,从 John
到 Mary,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因为 John 不是该案例的成员)。
一旦应用了该证据,就会触发证据代理程序。
- 证据代理程序会对任何针对共享配置并且还针对共享关系证据配置的任何案例或人员/潜在人员记录广播新关系证据。
因此,会将新关系记录共享到 Mary 的参与者记录。
- 在人员选项卡中接收到 Mary 与 John 之间的关系时,系统会首先确定关系记录是否已存在。
由于 Mary 与 John 之间尚未记录任何关系,因此会记录新关系证据。
- 当添加此关系之后,系统会接着会为 John 创建互惠关系证据记录,该证据记录将显示在其人员选项卡上。
- 在综合案例上应用该关系证据之后,Paul 确定应该将 John 作为案例成员包括在 Mary 的案例上。
他选择将儿童 John 添加为 Mary 的综合案例的成员。
- 将 John 添加至综合案例时,会触发证据代理程序以从 John 的人员记录中检索为其保留的任何证据。
会将 John 的人员记录上为其记录的证据共享到该综合案例。
- 案例工作人员 Paul 会看到 John 的大量入局证据记录,其中包括他的姓名、出生和死亡、性别以及与 Mary 的关系。
- Paul 将这些证据尽数接受到综合案例,可在管理在审综合案例的过程中对其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