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Net.Data 前,您必須先將 Net.Data 程式物件複製到 CGI-BIN 程式庫, 並提供這個物件的存取權力。
欲複製 Net.Data 程式物件時:
OS/400 V4R3 使用者:使用程式庫 QHTTPSVR 中的程式物件; QTCP 程式庫中的程式物件會將 Net.Data 要求遞送到 QHTTPSVR 程式庫。
依據預設值,*PUBLIC 使用者的 DB2WWW 程式物件權限會設定為 *EXCLUDE。 若要提供程式物件的存取權,請將 *PUBLIC 使用者的程式物件權限變更為 *USE, 或特別給與使用者設定檔 DB2WWW 程式物件的存取權。
您可以將 Net.Data 程式物件複製到多個程式庫中給不同應用程式使用。 這容許您可具有多個版本的 Net.Data 起始設定檔案或多個保護計劃。 有關 Net.Data 起始設定檔案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自行設定 Net.Data 起始設定檔; 有關身份驗證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使用身份驗證。
若要將 Net.Data 程式物件複製到多個程式庫:
事實上,您建立的 CL 程式會變成 Net.Data 程式物件。如果未使程式物件與 CL 程式產生關聯, 且將 Net.Data 程式物件 DB2WWW 複製到不同的程式庫中,則在使用 SQL 語言環境時,您將得到 -901 SQL 碼。
在下列段落中,如果您選擇建立 CL 程式來呼叫 Net.Data, 則您建立的 CL 程式應視為 Net.Data 程式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