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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程序设计指南,OS/400 版

定义变量在事务中的作用域

您可以通过把作用域指定为 %DEFINE 语句的属性来确定一个变量在事务中具有什么作用域。您可以指定

事务作用域
变量的作用域是整个事务。

单调用作用域
变量的作用域是单个 Net.Data 调用。

要对一个变量指定事务作用域:

指定属性 STATIC 来指出变量具有事务范围的作用域,意味着变量的值在事务中的所有调用之间得以保存。 STATIC 是持久性宏的缺省值。例如:

@dtw_static()
%define(static) var1 = "val1"

要对一个变量指定单调用作用域:

指定属性 TRANSIENT 来指出变量的作用域为单个调用,意味着变量的值在每次调用时会被重新初始化。 TRANSIENT 是非持久性宏的缺省值。 例如:

@dtw_static()
%define(transient) var1 = "val1"

在持久性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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