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非重复源元素映射到重复目标元素,在消息映射编辑器“源”窗格和“目标”窗格间拖动元素。目标元素的首个显示被设置为源元素的值。
要映射首个显示以外的其他显示,完成以下步骤:
- 如果目标元素没有显示在“电子表格”窗格中,则右键单击它最底部的祖代行,然后单击填充。重复此操作直到目标元素出现。
- 右键单击目标元素,然后单击添加实例。重复此操作直到得到所需的显示数。(或者,单击添加组实例来添加多个实例。)
- 单击您要设置的显示所在的行,并在“编辑”窗格中设置它的值。可以从“源”窗格拖动源元素来完成此操作。
如果没有为所有显示设置值,则缺少值的任何显示都将不会构建到目标消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