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非重复源和重复目标

要将非重复源元素映射到重复目标元素,在消息映射编辑器“源”窗格和“目标”窗格间拖动元素。目标元素的首个显示被设置为源元素的值。

要映射首个显示以外的其他显示,完成以下步骤:

  1. 如果目标元素没有显示在“电子表格”窗格中,则右键单击它最底部的祖代行,然后单击填充。重复此操作直到目标元素出现。
  2. 右键单击目标元素,然后单击添加实例。重复此操作直到得到所需的显示数。(或者,单击添加组实例来添加多个实例。)
  3. 单击您要设置的显示所在的行,并在“编辑”窗格中设置它的值。可以从“源”窗格拖动源元素来完成此操作。
如果没有为所有显示设置值,则缺少值的任何显示都将不会构建到目标消息中。
相关概念
消息映射编辑器
创建消息映射
相关参考
消息映射编辑器“源”窗格
消息映射编辑器“目标”窗格
消息映射编辑器的“编辑”窗格
消息映射编辑器的“电子表格”窗格
消息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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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1999, 2006 最后更新:200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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