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复制”菜单选项来创建新变量
关于此任务
在以图形形式查看 XML 模式时使用
复制
菜单选项来创建新变量:
过程
打开编排。
选择
项目
选项卡,然后双击
XML 模式
文件夹中的 XML 模式以将其打开。
这样会打开模式选项卡并会以图形形式显示 XML 模式。
选择
变量
选项卡。
在模式中选择要作为新变量根的节点。右键单击模式选项卡(显示在左侧)中的节点,然后从菜单中选择
复制
。
选择编排选项卡,然后选择
变量
选项卡。
单击
变量
选项卡的“变量”窗格,然后使用下列选项之一粘贴模式的片段:
右键单击,然后从菜单中选择
粘贴
。
从工具栏菜单中选择
编辑
>
粘贴
。
可选:
通过在
变量
选项卡的
“属性对象”
窗格的
名称
字段中单击来重命名变量。
注意:
请勿创建以下格式的变量:
__variableName__
。 不支持以双下划线字符 (_) 开头并以双下划线字符 (_) 结尾的变量名称。如果编排包含使用这种格式的变量名称,那么
编排验证将会失败
。
父主题:
创建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