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现有映射规则添加函数

关于此任务

要向现有映射规则添加函数:

过程

  1. 选择函数选项卡。函数选项卡中,将显示可用函数列表。
  2. 函数选项卡,将函数拖至映射编辑器中的现有映射规则上。

    映射规则的源节点将分配给函数的第一个参数。在运行时,源节点的值将提供给函数的第一个参数。

    映射规则的目标节点将分配给函数的返回类型。在运行时,函数的返回值将填充目标节点。

  3. 如果函数具有多个输入参数,那么您必须使用以下其中一个选项来分配其余输入参数:
    • 从其他源节点创建链接(如创建映射时分配函数的步骤 3 中所述)或者从当前映射规则中使用的函数创建链接。
    • 使用“函数属性”对话框来编辑输入参数的分配。要打开“函数属性”对话框,请在映射编辑器中双击函数。
  4. 可选: 使用这一相同过程向映射规则添加其他函数。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示例:链接多个函数
  5. 可选: 在映射规则中右键单击函数并选择应用函数图,以测试映射规则是否有效。 如果映射规则有效,那么不会在以图形形式显示的映射链接中显示方形函数图标,而会显示一个在每端都带有小方块的蓝色条块 ()。 如果映射规则无效,那么映射规则的图形表示不会更改,函数图标仍可见,(例如,)并且会打开一个错误对话框。
    注: 如果已为函数的所有输入参数分配了正确数据类型的值,而且最后一个函数的返回值与目标节点的数据类型匹配,那么带有这些函数的映射规则将被视为有效规则。函数的输入参数可以由源节点提供,也可以由与该映射规则相关联的其他函数的返回类型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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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ic.dhe.ibm.com/infocenter/wci/v7r0m0/topic/com.ibm.wci.doc/map_assigning_functions_add_to_existing_rul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