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复制”菜单选项来创建新变量

关于此任务

在以图形形式查看 XML 模式时使用复制菜单选项来创建新变量:

过程

  1. 打开编排。
  2. 选择项目选项卡,然后双击 XML 模式文件夹中的 XML 模式以将其打开。 这样会打开模式选项卡并会以图形形式显示 XML 模式。
  3. 选择变量选项卡。
  4. 在模式中选择要作为新变量根的节点。右键单击模式选项卡(显示在左侧)中的节点,然后从菜单中选择复制
  5. 选择编排选项卡,然后选择变量选项卡。
  6. 单击变量选项卡的“变量”窗格,然后使用下列选项之一粘贴模式的片段:
    • 右键单击,然后从菜单中选择粘贴
    • 从工具栏菜单中选择编辑 > 粘贴
  7. 可选: 通过在变量选项卡的“属性对象”窗格的名称字段中单击来重命名变量。
    注意: 请勿创建以下格式的变量:__variableName__。 不支持以双下划线字符 (_) 开头并以双下划线字符 (_) 结尾的变量名称。如果编排包含使用这种格式的变量名称,那么编排验证将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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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ic.dhe.ibm.com/infocenter/wci/v7r0m0/topic/com.ibm.wci.doc/creating_variables_using_copymenuop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