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创建新变量”选项来创建新变量

关于此任务

要使用“变量”窗格的创建新变量选项创建新变量,请执行下列操作:

过程

  1. 打开编排,然后选择变量选项卡。
  2. 右键单击“变量”窗格,然后从列表中选择创建新变量选项。 此时会显示“创建新变量步骤 1(共 2 步)”对话框。
  3. 选择新变量要基于的数据类型或模式:
    • 对于基于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
      1. 滚动至““创建新变量步骤 1(共 2 步)””对话框底部。
      2. 基本类型文件夹中选择基本数据类型。
      3. 单击下一步
    • 对于基于模式的变量:
      1. 可选:要按名称搜索节点,请单击“查找”
      2. 从模式中选择要作为新变量根的节点。
      3. 单击下一步
  4. 输入新变量的名称并单击完成 这样会将新变量添加到变量工具箱中,而且模式会在变量选项卡的模式窗格中打开。
    注意: 请勿创建以下格式的变量:__variableName__。 不支持以双下划线字符 (_) 开头并以双下划线字符 (_) 结尾的变量名称。如果编排包含使用这种格式的变量名称,那么编排验证将会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