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创建新变量”选项来创建新变量
关于此任务
要使用“变量”窗格的
创建新变量
选项创建新变量,请执行下列操作:
过程
打开编排,然后选择
变量
选项卡。
右键单击“变量”窗格,然后从列表中选择
创建新变量
选项。
此时会显示
“创建新变量步骤 1(共 2 步)”
对话框。
选择新变量要基于的数据类型或模式:
对于基于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
滚动至“
“创建新变量步骤 1(共 2 步)”
”对话框底部。
从
基本类型
文件夹中选择基本数据类型。
单击
下一步
。
对于基于模式的变量:
可选:
要按名称搜索节点,请单击“查找”
。
从模式中选择要作为新变量根的节点。
单击
下一步
。
输入新变量的名称并单击
完成
。
这样会将新变量添加到
变量
工具箱中,而且模式会在
变量
选项卡的
模式
窗格中打开。
注意:
请勿创建以下格式的变量:
__variableName__
。 不支持以双下划线字符 (_) 开头并以双下划线字符 (_) 结尾的变量名称。如果编排包含使用这种格式的变量名称,那么
编排验证将会失败
。
父主题:
创建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