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事件规范

可以使用 CICS® 事件绑定编辑器复制现有的事件规范,此复制过程中可以复制或不复制源事件规范中的捕获规范。

过程

  1. 单击 CICS 事件绑定编辑器中的事件绑定选项卡。
  2. 单击复制按钮。 这样会打开“复制事件规范”窗口。
    “复制事件规范”对话框的图。
  3. 输入新事件规范的名称。 必须使用唯一的名称。
  4. 可选: 选中选择并命名要复制的捕获规范复选框。 这样会打开“指定新的捕获规范名称”对话框。
    “指定捕获规范副本的新名称”对话框的图。
    表中列出源事件规范中的所有捕获规范的名称。
  5. 双击名称或选择一个原始捕获规范,然后按 Enter 键,以编辑原始捕获规范字段中副本的名称,这样会打开“复制捕获规范”对话框。
  6. 输入新捕获规范的唯一名称,并单击确定。 新名称将放置在“指定新的捕获规范名称”对话框的副本名称字段中。如果不想复制某个捕获规范,请不要为该捕获规范指定新名称,这样就不会复制该捕获规范。如果在错误的字段中输入了新名称,那么可以按 Delete 键将其除去。
  7. 单击确定。

结果

您已经创建了一个具有唯一名称的新事件规范。 可以选择通过单击编辑 > 撤销复制事件规范,以除去该事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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