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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文件搜尋準則

「搜尋」使用者喜好設定的設定決定了在「搜尋」頁面中使用「簡式搜尋」時顯示的預設準則。會在搜尋文件時套用文件設定。

如果要定義文件搜尋喜好設定準則,請執行下列動作:

  1. 按一下右上角的「喜好設定」。
  2. 在「使用者喜好設定」頁面中,按一下檢視清單中的「搜尋」。
  3. 從「搜尋」視圖清單按一下「文件」。
  4. 選取要搜尋的物件儲存庫。
    • 如果尚未定義任何文件搜尋準則,則將顯示物件儲存庫清單。按一下物件儲存庫名稱,以選取物件儲存庫。搜尋將僅在單一物件儲存庫中查詢。選取物件儲存庫後,將顯示「一般設定」和「內容準則設定」。
    • 如果您要變更選取的物件儲存庫,請在路徑中按一下「物件儲存庫」。將顯示物件儲存庫清單。按一下物件儲存庫名稱,以選取物件儲存庫。
  5. 選取適當的「一般設定」。
    1. 要為搜尋指定預設文件類別,請按一下「選取類別」並選取特定類別。按一下「清除類別」來移除所選的類別。如果顯示了「依類別過濾」欄位(步驟 c),則您也可以在「搜尋」頁面上選取或清除類別。
    2. 要包括為「預設過濾類別」選取的類別之子類別,請選取「包括子類別」。如果在下一步驟中顯示了「依類別過濾」欄位,則您可以在「搜尋」頁面中選取或取消選取此選項。
    3. 要在「搜尋」頁面中顯示「依類別過濾」欄位以搜尋特定文件類別,請從「顯示過濾類別」下拉清單中選取「顯示」。如果不顯示此欄位,則將使用在步驟 a 和 b 中選取的預設類別。如果沒有選取類別,則將搜尋所有類別。
    4. 要在「搜尋」頁面中顯示「版本選項」欄位,請從「顯示版本選項」功能表中選取「顯示」。
    5. 透過從下拉功能表中選取「已發行的版本」、「現行版本」或「所有版本」,來為要傳回的文件指定「預設版本選項」。如果顯示了「版本選項」欄位(步驟 d),則您可以在「搜尋」頁面上變更此預設選取。
    6. 要顯示可輸入文件內容中文字的欄位,請在「顯示內容包含物」清單中選取「顯示」。
    7. 要檢視在「電子刊物」視圖中格式化的內容搜尋結果的摘要說明,請選取「「在電子刊物中顯示摘要」視圖」勾選框。會顯示每個傳回文件的代表文字。您可以變更「搜尋」頁面上搜尋結果(「電子刊物」或「詳細資料」視圖)的格式。
    8. 從「及/或內容準則」清單中選取 ANDOR。如果選取 AND,則所有內容都必須是 TRUE,並且輸入的內容必須在文件中。如果選取 OR,則文件將驗證其內容是否為 TRUE 或文件是否包含您指定的內容。您不能變更「搜尋」頁面上的運算子。
    9. 要指定顯示在搜尋結果中項目的最大數目,請在「結果數上限」欄位中輸入數字。預設為 100。
  6. 選取適當的「內容準則設定」。您最多可以在「搜尋」頁面中顯示和搜尋 5 個內容。內容是否可用取決於選取的物件儲存庫。
    1. 從下拉清單中選取內容名稱。
    2. 為內容準則選取運算子。
    3. 為內容準則選取 AND/OR 結合運算子。例如,選取 AND 以指定目前內容和下一個內容必須為 TRUE。
    4. 指定排序結果要使用的內容。
  7. 按一下「套用」以儲存您的變更。
  8. 按一下「離開」以關閉「使用者喜好設定」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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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更新: 2011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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