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FileNet P8, 5.1.+ 版            

選取範本

當您使用項目範本新增項目或修改現有項目範本時,首先需要選取物件儲存庫和範本。您可以使用瀏覽或搜尋來選取範本。

如果要選取項目範本,請執行下列動作:

  1. 請執行下列其中一個動作:
    • 如果您要瀏覽項目範本,請選取物件儲存庫,然後導覽至包含項目範本的資料夾。
    • 如果您要搜尋項目範本,請輸入您的搜尋準則,然後按一下「搜尋」。
      註: 您也可以變更物件儲存庫的名稱,方法為按一下「變更搜尋位置」,然後選取物件儲存庫的名稱,或是展開其樹狀結構,並選取資料夾名稱。
  2. 按一下項目範本的名稱和說明下面的「選取」。


意見

前次更新: 2011 年 7 月


© Copyright IBM Corp. 2011.
這個資訊中心採用 Eclipse 技術。(http://www.eclips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