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版本 5.1.+            

关闭和打开容器

类别、文件夹和卷通常由于满足它们关联的处理调度所定义的条件自动关闭,但是您也可以手动将它们关闭。创建一个这种容器时,缺省情况下其处于打开状态,且可以将子实体添加至该容器。关闭容器会启动其处理过程,且不再可以添加子实体。

通常,您可能不想重新打开已关闭的容器,但是这是允许的,这样您可以添加容器关闭时不可用的记录。例如,如果容器在年末关闭,但是该年的记录随后才到达,那么您可以重新打开容器添加记录,然后再将其关闭。

如何手动关闭容器:

  1. 浏览或搜索您要关闭的类别、文件夹或卷。
  2. 选中名称左侧的复选框。也可以右键单击单个实体,然后改用菜单。
  3. 多选操作菜单中,选择关闭“关闭”图标
  4. “关闭实体”页面中,指定关闭实体的原因,然后单击关闭,或单击退出使实体保持打开状态。
  5. 单击确定以确认关闭实体的消息。 已关闭的实体以“关闭”图标标记。
如何重新打开实体:
  1. 浏览或搜索您要重新打开的类别、文件夹或卷。
  2. 右键单击名称,然后选择重新打开“重新打开”图标
  3. 单击确定以确认重新打开实体的消息。已关闭并重新打开的实体以“重新打开”图标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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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更新时间: 2011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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