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使用者(Pro Standard 中的記錄管理員、記錄管理者或檢閱人員;DoD 或 Base 中的記錄管理員或記錄管理者)可以在任何時候將處置排程與一個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相關聯。
子儲存器會繼承處置排程。您可以在建立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時將處置排程與其關聯,或以後再關聯。
如果要在建立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之後,首次將處置排程與其相關聯,請執行下列動作:
- 如果是記錄種類,請參閱新增記錄種類。
- 如果是記錄資料夾,請參閱新增記錄資料夾。
如果要稍後關聯處置排程,請執行下列動作:
- 導覽至您想指派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並按一下其「取得資訊」圖示。
- 按一下左側畫面中的「處置」。
- 按一下「瀏覽排程」來選取處置排程。
- 在「選取處置排程」視窗中,按一下其中一個排程名稱下方的「選取」。
- 在新功能表中,選取適當的選項,以指出您要將新處置排程傳播到子儲存器的方式。 指派其他處置排程時,您可按以下方法將排程延伸到其子儲存器:
- 將排程延伸到所有原生子儲存器和所有繼承次儲存器,無論它們是否繼承過以前的處置排程。這對應於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原生子項,以及所有繼承的子目錄選項。
這也適用於第一次套用的排程。
- 僅向繼承以前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延伸排程。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繼承母項實體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的處置排程將保持不變。您先前必須已繼承了某項排程,這個選項才會繼承新的排程。
此操作相當於「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繼承實體」選項。
- 不向任何子儲存器延伸排程。在這種情況下,繼承舊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將繼續與該排程相關聯,但不會被分類為繼承實體。此操作相當於「不延伸新處置排程」選項。
- 如果需要,請按照 貴組織遵從的規則輸入處置權限資訊。
小心: 依預設,為選取的處置排程所指定的處置權限會自動指派為儲存器的處置權限。如果沒有為所選排程設定處置權限,則可以使用您為儲存器設定的處置權限。如果在建立了儲存器但沒有指派處置排程的情況下設定了處置權限,則排程的處置權限將置換以前設定的處置權限。
- 按一下「套用」儲存修改。
- 按一下「離開」以關閉該頁面。
重要: 與記錄類型相關聯的記錄之處置排程,可能與其母項儲存器的處置排程不同。
與記錄類型關聯的處置排程優先級高於儲存器的排程。但是,如果與母項儲存器相關聯的排程的中斷持續期比與記錄類型相關聯的排程的中斷持續期短,則當您執行清理時,處置衝突警告訊息會記入清理的記錄檔。
請參閱
變更與實體相關聯的處置排程,以變更現有的排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