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對映的臨時傳送工作流程將使用傳送對映物件來傳送實體,並確保將實體的主位置或電子實體的位置變更為位於階段的保留期末尾的指定位置。記錄管理員必須核准每個實體的臨時傳送。核准實體的臨時傳送之前,記錄管理員必須確保實體已手動傳送到新位置。
初始化處置時會啟動「臨時傳送」工作流程。核准步驟將顯示臨時傳送到期的實體。
核准步驟
如何核准實體的臨時傳送
- 在「傳送對映」欄位中,從功能表中選取傳送對映物件。
- 輸入您的審查決策以及任何與您的決策相關的備註。
- 在「匯出目的地」欄位中,輸入要將資料傳送至其中的位置路徑。
- 對於實體記錄,指定位置並確認在將項目標記為已核准之前,是否已實際將這些項目移至其臨時位置。
指定傳送詳細資料且完成工作流程之後,會將資料傳送到指定的位置。系統將產生文字記錄檔案,並在新文字記錄工作項目中參考。
如果要存取 XML 文字記錄檔案,請開啟工作項目,按一下「
展開附件項目」圖示,然後按一下文字記錄檔案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