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FileNet P8
,
5.1.+ 版
宣告為記錄選項
在含有 DoD 第 4 章物件儲存庫的系統中,選取「
宣告未分類的記錄
」或「
宣告已分類的記錄
」。
如果您選取「宣告為已分類記錄」按鈕並按一下「
接受
」,則系統將啟動宣告已分類記錄精靈。
如果您選取預設(未分類),您可以選取「宣告為記錄」範本。導覽至項目範本並按一下其名稱下面的「
選取
」。選取後,您可以按一下其「取得資訊」圖示以瞭解與其相關的更多資訊,或將其清除。
在不使用 DOD 第 4 章的系統中,您僅看到一個鏈結,按一下此鏈結以選取項目範本。
上層主題:
宣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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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更新: 2011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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