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FileNet 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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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版
刪除項目
重要:
當您刪除項目(例如文件)時,會將其從項目儲存庫中完全移除。您無法復原刪除,並且管理者無法復原已刪除的項目。
如果要刪除項目,請執行下列動作:
導覽至您要刪除的項目。
在選取的項目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
刪除
」。
審查結果。如果您嘗試刪除多個項目並且項目名稱旁邊顯示紅色星號,則表示刪除失敗。按一下星號以審查此項目的錯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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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更新: 2011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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