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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工作流程

指派工作流程是可選用的。如果項目範本不需要工作流程,請跳到下一個適當步驟。 如果您對己選取的工作流程類型改變主意,可選取「路徑」中的項目,在這個步驟內進行備份。

如果要將內建工作流程指派給新物件,請執行下列動作:

  1. 選取「定義新的」。
  2. 選取工作流程類型:「固定核准工作流程」或「循序核准工作流程」。
  3. 設定工作流程的啟動設定。
    • 如果要讓使用者可以選擇啟動工作流程,請選取「提示使用者啟動工作流程」。這樣會在新增或移入文件時顯示訊息,使用者可決定要啟動工作流程或跳過它。
    • 如果要在每次新增或移入物件時自動啟動工作流程,請選取「自動啟動工作流程」。
  4. 如果要容許使用者選擇工作流程的參與者,請選取「是,在啟動時間顯示參與者選擇」勾選框。 依預設,不會選取這個選項。

如果要將自訂工作流程指派給新物件,請執行下列動作:

  1. 按一下「選取現有的」。將顯示可用物件儲存庫清單。
  2. 選取您用來儲存自訂工作流程的物件儲存庫名稱。 會顯示可用的工作流程清單。
  3. 在所要的工作流程說明下方,按一下「選取」或「從版本選取」。如果工作流程有多個版本,請在您想要使用的版本下方,按一下「選取」。
  4. 設定工作流程的啟動設定。
    • 如果要讓使用者可以選擇啟動工作流程,請選取「提示使用者啟動工作流程」選項,以在新增文件時顯示訊息。使用者可決定要啟動工作流程或跳過它。
    • 如果要在每次新增物件時自動啟動工作流程,請選取「自動啟動工作流程」選項。


意見

前次更新: 2011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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