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位某個實體時,您可以將此實體及其全部內容移至檔案計劃中的其他位置。您可以重新定位記錄種類和記錄資料夾。重新定位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時,此種類或資料夾下的所有子種類、資料夾、磁區和記錄也將重新定位到檔案計劃中的指定的目標。
如果要重新定位記錄,請參閱
移動記錄。
只有記錄管理員或記錄管理者可以重新定位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重新定位記錄種類或資料夾時,請謹記以下幾點︰
- 您只能將記錄種類重新定位到其中不包含任何記錄資料夾的種類。
- 由於您不能在某個記錄資料夾下建立子資料夾,因此您不能將記錄資料夾重新定位到其他記錄資料夾。
- 您不能將記錄資料夾重新定位到檔案計劃根目錄層級。記錄資料夾只能存在於記錄種類下,而不能直接位於檔案計劃下。
- 目標種類應處於開啟和作用中,以確保重新定位到此種類。但是,來源實體(您從此實體啟動重新定位)可以處於非作用中或已關閉。
- 您必須具有將實體新增到目標種類的適當的存取權限。
如果要重新定位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請執行下列動作:
- 導覽至您要重新定位的種類或資料夾。
-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其名稱,並選取「重新定位」。 然後,執行下列步驟。
- 如果要設定原因,請輸入將實體重新定位到其他目的地的原因。
- 按一下「下一步」以移至下一個步驟,或按一下「取消」以離開重新定位實體的程序。
- 如果要設定目的地,請選取要將所選種類或資料夾重新定位到其中的目的地記錄種類。
- 如果您要設定處置排程,請按一下「下一步」。否則,請按一下「重新定位」以將實體重新定位到所選目標。
- 如果要設定處置,請按一下「瀏覽排程」,然後選取處置排程。(按一下排程名稱下面的「選取」。)
這會新增一個功能表,您可以在其中指出傳播處置排程的方式。 在此步驟中,您可以變更實體的目前處置排程。您在此處關聯的處置排程將在重新定位後適用於實體。
如需繼承處置排程的相關資訊,請參閱處置排程。
- 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 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繼承實體 - 此選項影響您正在重新定位的種類中所有的子種類、資料夾和記錄。
- 不延伸新處置排程 - 此選項僅影響正在重新定位的儲存器,但不會影響其內容。重新定位子種類時,其資料夾、磁區和記錄不受影響。
- 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原生子項 - 這個選項會影響您正在重新定位的儲存器下面的所有層級。重新定位資料夾時,其磁區和記錄也會受影響。
- 或者,在文字框中輸入處理授權。
- 按一下「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