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版本 5.1.+            

變更與實體相關聯的處置排程

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況,即與某實體相關聯的處置排程無法達到所需效果,於是您想讓該實體與其他處置排程相關聯。另外一種情況可能是,某個實體從母項實體繼承處置排程,之後您又想將該實體與其母項實體之外的其他排程相關聯。最後一種情況,您可能想晚一些才清除既有的處置排程。

當涉及的實體已經斷開關聯時,為其指派其他處置排程會變更實體的舊排程。處置清理將捨棄以前的計算並使用新的處置排程重新計算。授權使用者(Pro Standard 中的記錄管理員、記錄管理者或檢閱人員;DoD 或 Base 中的記錄管理員或記錄管理者)可以將新處置排程與實體相關聯。

如果要變更指派給儲存器的處置排程,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導覽至您想變更處置排程的實體,並按一下其「取得資訊」圖示。
  2. 按一下左側畫面中的「處置」。
  3. 有以下三種可能。您可以按一下任何已指派的排程的「取得資訊」圖示,來檢閱其資訊頁面。
    • 可能已繼承某個處置排程(選取了「繼承」方框)。如果要中斷繼承鏈結並設定新的排程,請按一下「瀏覽排程」或「清除排程」。
    • 可能列出某處置排程,但未勾選「繼承」方框。如果要使用該排程并在母項和子系之間設定繼承鏈結,請按一下「繼承」。如果要指派其他排程,請按一下「瀏覽排程」或「清除排程」。
    • 也許不存在處置資訊。如果要設定處置排程,請按一下「瀏覽排程」。
  4. 在「選取處置排程」頁面,按一下處置排程名稱下方的「選取」。
  5. 在新功能表中,選取適當的選項,以指出您要將新處置排程傳播到子儲存器的方式。 指派其他處置排程時,您可按以下方法將排程延伸到其子儲存器:
    • 將排程延伸到所有原生子儲存器和所有繼承次儲存器,無論它們是否繼承過以前的處置排程。這對應於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原生子項,以及所有繼承的子目錄選項。 這也適用於第一次套用的排程。
    • 僅向繼承以前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延伸排程。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繼承母項實體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的處置排程將保持不變。您先前必須已繼承了某項排程,這個選項才會繼承新的排程。 此操作相當於「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繼承實體」選項。
      重要: 請注意,將處置排程明確重新指派給先前繼承相同排程的子儲存器時,母項與子項之間的繼承鏈結將會中斷。 您指派至其母項儲存器的新排程,將不能再被指派至任何這樣的子儲存器。
    • 不向任何子儲存器延伸排程。在這種情況下,繼承舊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將繼續與該排程相關聯,但不會被分類為繼承實體。此操作相當於「不延伸新處置排程」選項。
  6. 如果需要,請按照 貴組織遵從的規則輸入處置權限資訊。
    小心: 依預設,為選取的處置排程所指定的處置權限會自動指派為儲存器的處置權限。如果沒有為所選排程設定處置權限,則可以使用您為儲存器設定的處置權限。如果在建立了儲存器但沒有指派處置排程的情況下設定了處置權限,則排程的處置權限將置換以前設定的處置權限。
  7. 按一下「套用」儲存修改。

如果要變更指派給記錄類型的處置排程,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導覽至記錄類型(在「處置」標籤中),然後按一下其「取得資訊」按鈕。
  2. 按一下「處置說明」,並選取處置排程(在其名稱下按一下「選取」)。
  3. 按一下「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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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更新: 2011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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