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FileNet P8, 5.1.+ 版            

選擇搜尋位置

設計搜尋範本的使用者會選擇要搜尋的物件儲存庫,並視需要選擇特定的資料夾,以及決定您是否可以查看已選擇的資料夾。選擇搜尋範本時,「資料夾」區段中會顯示可檢視的預先選擇的資料夾;然而,如果隱藏了所有資料夾,則「資料夾」區段不可用。您可以向清單中新增資料夾或從清單中移除資料夾。對於每個資料夾,您都可以將搜尋範圍限制為所選資料夾,也可以將其擴展為包括所選資料夾的所有子資料夾。

註: 如果搜尋範本包含隱藏的資料夾,則搜尋結果可能會包含位於那些未顯示之資料夾中的項目。

如果要變更所選取的資料夾,請執行下列動作:

  1. 按一下「選擇範圍」。在開啟的選擇視窗中,頂部區域包含資料夾樹狀視圖,您可以在其中導覽至您要搜尋的資料夾。底部區域會包含所選資料夾。
    提示: 使用「Ctrl + Shift + 下移鍵」和「Ctrl + Shift + 上移鍵」,分別可以在這些區域及各種選項和按鈕間往前和往後移動。
  2. 如果要新增資料夾,請在資料夾樹狀檢視中導覽至所需的資料夾,然後按一下「新增」。(在此環境中,您的「我的最愛」資料夾僅顯示那些存在於為此搜尋指定的物件儲存庫上的資料夾。)選擇您所需的所有資料夾。
    提示: 按一下「顯示路徑」,可顯示每個所選資料夾的路徑。如果尚未選取資料夾(亦即,有 Tab 焦點但沒有按一下焦點),請按 Enter 鍵來選取及展開資料夾。再次按 Enter 鍵以新增資料夾。
  3. 如果要移除資料夾,請在所選清單中將其選擇,然後按一下「移除」。如果沒有隱藏的資料夾,則移除所有資料夾會將搜尋範圍擴展為整個物件儲存庫。
    提示: 在已選取資料夾的情況下(亦即,有按一下焦點和 Tab 焦點),按 Delete 鍵可移除資料夾。
  4. 依預設,子資料夾會包括在搜尋範圍內。如果要變更特定資料夾的此項設定,請在所選清單中選擇該資料夾,然後清除「包括子資料夾」核取方塊。
    提示: 或者,在已選取資料夾的情況下(亦即,有按一下焦點和 Tab 焦點),按空白鍵可選取或清除「包含子資料夾」勾選框。


意見

前次更新: 2011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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