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版本 5.1.+            

匯出工作流程

匯出」工作流程可確保在階段的保留期結束時,將實體複製到指定的位置。使用匯出工作流程可以備份實體或將實體傳送至其他系統或物件儲存庫。當您匯出實體或混合實體時,僅匯出實體的 meta 資料。對於電子實體,將匯出實體的 meta 資料和內容。

匯出」工作流程會在您起始實體的處置時啟動。「核准」步驟會顯示要匯出的實體。

如需有關如何完成此工作流程的一般資訊,請參閱使用處置工作流程

核准匯出步驟

如果要核准或拒絕匯出實體,請執行下列動作:
  1. 輸入您的審查決策以及任何與您的決策相關的備註。
  2. 在「匯出目的地」欄位中,輸入要將資料匯出至其中的位置路徑。
  3. 對於實體記錄,指定位置並確認在將項目標記為已核准之前,是否已實際將這些項目移至其新位置。
指定傳送詳細資料且完成工作流程之後,會將資料傳送到指定的位置。系統將產生文字記錄檔案,並在新文字記錄工作項目中參考。 如果要存取 XML 文字記錄檔案,請開啟工作項目,按一下「展開附件項目」圖示,然後按一下文字記錄檔案的名稱。


意見

前次更新: 2011 年 8 月


© Copyright IBM Corp. 2011.
此資訊中心採用 Eclipse 技術。(http://www.eclips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