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預設,當刪除記錄種類、記錄資料夾、磁區或記錄時(手動刪除或透過處置清理刪除),實體會從物件儲存庫中永久移除。但是,系統管理者可以配置系統,以便保留每個刪除的實體的 meta 資料。如果配置了保留 meta 資料選項,則實體僅從系統邏輯刪除。
這表示實體在 IBM® Enterprise Records 應用程式中不可見,但仍持續保存在物件儲存庫中。
如果已刪除儲存器,且系統已配置為保留 meta 資料,則所包含的所有實體 meta 資料也會保留。有一種情況則例外:如果所包含的實體為記錄,且此記錄已存檔在多個儲存器中,則此記錄會僅從刪除的儲存器中取消存檔。
由於您是在檔案計劃層級設定保留 meta 資料選項,因此已配置的設定會套用至檔案計劃中的所有實體。請注意實體的所有 meta 資料都將保留,包括指定鏈結和所有審核日誌項目的 meta 資料。系統管理者可以匯出這些用於歷史用途的刪除的實體及其所有 meta 資料,然後從物件儲存庫中永久刪除這些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