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版本 5.1.+            

帶有對映的匯出工作流程

具有對映的「匯出」工作流程會在階段的保留期結束時,利用傳送對映物件將實體複製到指定的位置。如果匯出的實體包括自訂屬性,並且您要將實體匯出到使用 DoD V3 架構的組織,例如「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 (NARA)」,請使用帶有對映的匯出工作流程。當您匯出實體或混合實體時,僅匯出實體的 meta 資料。對於電子實體,將匯出實體的 meta 資料和內容。

如需傳送對映物件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傳送對映。當您啟動實體的處置時會啟動匯出工作流程。核准步驟顯示了匯出到期的實體。

核准匯出步驟

如需有關如何完成此工作流程的一般資訊,請參閱使用處置工作流程

如果要核准或拒絕匯出實體,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在「傳送對映」欄位中,從功能表中選取傳送對映物件。
  2. 輸入您的審查決策以及任何與您的決策相關的備註。
  3. 在「匯出目的地」欄位中,輸入要將資料匯出至其中的位置路徑。
  4. 對於實體記錄,指定位置並確認在將項目標記為已核准之前,是否已實際將這些項目移至其新位置。

指定匯出詳細資料且完成工作流程之後,會將資料傳送到指定的位置。系統將產生文字記錄檔案,並在新文字記錄工作項目中參考。 如果要存取 XML 文字記錄檔案,請開啟工作項目,按一下「展開附件項目」圖示,然後按一下文字記錄檔案的名稱。

 



意見

前次更新: 2011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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