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版本 5.1.+            

臨時傳送工作流程

此臨時傳送工作流程可確保在階段保留期末尾,實體的主位置或電子實體的位置將變更為指定的位置。記錄管理員必須核准每個實體的臨時傳送。核准實體的臨時傳送之前,記錄管理員必須確保實體已手動傳送到新位置。

初始化處置時會啟動「臨時傳送」工作流程。核准步驟將顯示臨時傳送到期的實體。如需有關如何完成此工作流程的一般資訊,請參閱使用處置工作流程

核准步驟

如果要核准實體的臨時傳送,請執行下列動作: 指定傳送詳細資料且完成工作流程之後,會將資料傳送到指定的位置。系統將產生文字記錄檔案,並在新文字記錄工作項目中參考。 如果要存取 XML 文字記錄檔案,請開啟工作項目,按一下「展開附件項目」圖示,然後按一下文字記錄檔案的名稱。

 



意見

前次更新: 2011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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