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版本 5.1.+            

刪除種類、資料夾或磁區

您無法刪除包含其他記錄種類、記錄資料夾、磁區或記錄的記錄種類。但是,您可以刪除包含記錄的記錄資料夾或磁區。此外,您無法刪除已放置處置暫存區的儲存器實體。在 Base 和 DoD 資料模型中,記錄管理員和記錄管理者均可刪除記錄種類。但是在 PRO 資料模型中,僅記錄管理者可以刪除記錄種類。

您可以使用下列方式刪除儲存器實體:

如需使用「毀損」動作來處置實體的相關資訊,請參閱「毀損」工作流程

藉由使用任一方法,進行實體的邏輯刪除(也就是說,您已無法從 IBM Enterprise Records 應用程式中存取它,但它仍在物件儲存庫中),或從物件儲存庫中永久刪除。刪除實體的方式取決於檔案計劃是否配置為保留 meta 資料。請參閱配置保留 meta 資料

如果要手動刪除單一儲存器實體,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瀏覽檔案計劃以存取您要刪除的實體。
  2. 在實體名稱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刪除」。
  3. 按一下「接受」確認或按一下「離開」關閉(不刪除)。

如果要從相同的頁面手動刪除多個資料夾和多個記錄、多個種類或多個磁區,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瀏覽要刪除的實體。
  2. 選取所要刪除之實體左側的勾選框。
  3. 從「複選動作」功能表中,選取「刪除」。
  4. 在「刪除」視窗中,驗證所要刪除的實體是選定的項目,然後按一下「刪除」。
  5. 在確認頁面中,按一下刪除要求失敗的各個實體旁邊的星號,以取得關於該實體的其他資訊。
  6. 按一下「確定」,回到「瀏覽」頁面。


意見

前次更新: 2011 年 8 月


© Copyright IBM Corp. 2011.
此資訊中心採用 Eclipse 技術。(http://www.eclips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