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版本 5.1.+            

重新定位種類或資料夾

重新定位某個實體時,您可以將此實體及其全部內容移至檔案計劃中的其他位置。您可以重新定位記錄種類和記錄資料夾。重新定位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時,此種類或資料夾下的所有子種類、資料夾、磁區和記錄也將重新定位到檔案計劃中的指定的目標。

如果要重新定位記錄,請參閱移動記錄。 只有記錄管理員或記錄管理者可以重新定位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重新定位記錄種類或資料夾時,請謹記以下幾點︰

如果要重新定位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導覽至您要重新定位的種類或資料夾。
  2.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其名稱,並選取「重新定位」。 然後,執行下列步驟。
    1. 如果要設定原因,請輸入將實體重新定位到其他目的地的原因。
    2. 按一下「下一步」以移至下一個步驟,或按一下「取消」以離開重新定位實體的程序。
    3. 如果要設定目的地,請選取要將所選種類或資料夾重新定位到其中的目的地記錄種類。
    4. 如果您要設定處置排程,請按一下「下一步」。否則,請按一下「重新定位」以將實體重新定位到所選目標。
    5. 如果要設定處置,請按一下「瀏覽排程」,然後選取處置排程。(按一下排程名稱下面的「選取」。) 這會新增一個功能表,您可以在其中指出傳播處置排程的方式。 在此步驟中,您可以變更實體的目前處置排程。您在此處關聯的處置排程將在重新定位後適用於實體。 如需繼承處置排程的相關資訊,請參閱處置排程
    6. 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 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繼承實體 - 此選項影響您正在重新定位的種類中所有的子種類、資料夾和記錄。
      • 不延伸新處置排程 - 此選項僅影響正在重新定位的儲存器,但不會影響其內容。重新定位子種類時,其資料夾、磁區和記錄不受影響。
      • 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原生子項 - 這個選項會影響您正在重新定位的儲存器下面的所有層級。重新定位資料夾時,其磁區和記錄也會受影響。
    7. 或者,在文字框中輸入處理授權。
    8. 按一下「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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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更新: 2011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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