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系統資料庫軟體對您在工作流程欄位中的可儲存資料量設定了限制。這些限制分別是欄位特定限制和記錄累加限制。
下表說明 Microsoft SQL Server、Oracle 和 DB2® 的特定版本所設定的限制。
資料類型字串的每個欄位字元數* | 每個資料庫列(記錄)的資料位元組 | 每個資料庫表格的欄數上限† | |
---|---|---|---|
Microsoft SQL Server 2012 | 4000(資料類型 nvarchar) | 8060 | 1024 |
Oracle 11g | 4000* 個位元組每欄 | 無定義限制 | 1000 |
DB2 | 16,336 個 vargraphic 雙位元組字元 您無法定義所包含的位元組數超過列大小的 DB2 表格。 |
變數 列大小由已定義的表格空間頁面大小決定。 如果頁面大小是 32K,列大小是 32,677 |
1012 |
* 工作流程系統使用以字元為主的字串。如果您使用多位元組字集(例如 AL32UTF8), 表格中所列的位元組數上限不一定會等於字元數上限。若要決定字串的多位元組字元大約的上限數, 請尋找每個字元的平均位元組數,其取決於您的資料庫所使用的語言。然後,以每個字元的平均位元組數來劃分的位元組數上限(4000)/每列。 例如,3 個位元組,每個字元的平均數量:4000/3,或大約 1333。
† 每個資料庫表格的欄數上限包括每一個工作流程名冊、佇列和事件日誌所需的工作流程系統欄位。
†† 當配置物件或工作項目的 BLOB 大小超出已定義大小上限的 95% 時,工作流程系統會在系統事件日誌中記載警告訊息。
在 BLOB 直欄,資料不會儲存在列本身。 資料會儲存在資料庫的其他區域。只有資料的位址是儲存在列中。位址對於可儲存在列中的實際資料量上限影響不大。因此,未公開的資料欄位,其大小(以及列大小總計)可以比所建議的限制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