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FileNet P8, 5.2 版            

將項目範本與資料夾關聯

您可以使用「關聯項目範本」動作來將一或多個項目範本與特定的資料夾相關聯。當使用者將物件新增至具有與其相關聯的項目範本的資料夾時,會自動使用該項目範本,而非標準精靈。如果將多個項目範本與資料夾相關聯,則使用者可以選擇他們要使用的項目範本。您可以指定以何種順序向使用者顯示項目範本。如果使用者對與資料夾相關聯的項目範本不具有存取權限,則不會向使用者顯示該項目範本。

您必須將網站喜好設定(一般設定 > 編寫 > 編寫頁面顯示)設為 Workplace XT 或 Workplace將項目範本與資料夾相關聯特性才會起作用。某些產品(例如 IBM® Enterprise Records)會要求將網站喜好設定設為僅 Workplace。如果您沒有將網站喜好設定變更為 Workplace XT 或 Workplace,仍可以看見和變更將項目範本與資料夾相關聯, 但是特性將不會按照設計來運作。

繼承

您可以明確地將項目範本與資料夾相關聯,或者可以使資料夾及其子資料夾從上層資料夾或物件儲存庫繼承項目範本的關聯。如果不存在任何明確的或繼承的關聯,則會轉而使用標準精靈。

將文件新增至任何子資料夾之後,會使用定義在上層資料夾的項目範本,但有一個例外。 如果您對子資料夾使用「新增」,但沒有已定義項目範本關聯的上層或上上層資料夾的檢視存取權,則不會使用項目範本。 相反地,會顯示預設「新增文件」精靈。

如果您對繼承路徑中的任何中層資料夾沒有檢視存取權,也是這種情況。 在此情況下,項目範本會由下往上搜尋,而對繼承路徑上任何資料夾遺漏的檢視存取權,將造成搜尋失敗。

註: 「項目範本資料夾關聯」特性, 只適用於從 Workplace XT 和 FileNet® Integration for Microsoft Office 新增的文件。從其他應用程式新增的文件,則使用標準「新增」精靈來新增。 這包括以下列方式新增的文件:
  • 使用舊式 Application Integration 新增
  • 從 Workplace 新增
  • 從 WebDAV 新增
  • 從 Sharepoint 新增
  • 透過 API/CE 新增
  • 透過 ICM 新增


意見

前次更新: 2013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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