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FileNet P8
,
5.2 版
設定物件內容
「設定內容」步驟會根據要建立的物件類型而預先選取類別,並顯示相關聯的內容。
如果要定義新物件的預設內容值,請執行下列動作:
選擇性的:
選取新類別。 您只能選取您有必要的存取權的類別。選定類別會決定要與所新增物件相關聯的內容,且項目範本使用者無法加以變更。
選擇性的:
按一下「
排列類別內容
」,以變更內容顯示在項目範本中的順序。
如果使用者必須輸入內容的值,請選取該內容名稱旁邊的「
必填
」勾選框。
在「
預設值
」欄位中,輸入任何預設值。
選取每一個內容的「
存取層次
」。 存取層次決定一般使用者在新增物件時可對內容執行的動作。
「
可編輯
」可讓使用者編輯內容值。
「
唯讀
」顯示內容和值,但無法變更值。
「
隱藏
」不顯示內容。
「
隱藏/可編輯
」不顯示內容,但可利用程式設計的方式來變更值。
指定是否對物件新增複合文件。
指定是否將物件新增為主要版本。
指定是否分析物件的內容來自動決定內容值。您可以在 Content Engine 上配置自動文件分類。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瞭解自動文件分類
。
指定是否容許使用者新增具有相同檔名的文件。只有在 Workplace XT 上才支援「
容許重複名稱
」設定。 在 Application Integration 或 FileNet® Integration for Microsoft Office 上並不支援它。
指定使用者在新增物件時是否可看到內容。
如果要允許使用者檢視或變更預設內容值,請選取「
顯示設定內容步驟
」。依預設,會選取這個選項。
如果要隱藏所有內容名稱和值,請選取「
隱藏設定內容步驟
」。如果您將任何內容標示為必填,但未設定預設值,請勿選擇此選項。
選擇是否對後續的移入使用項目範本。選取「
是,使用項目範本來移入
」勾選框,以使用此項目範本。後續的移入一律使用項目範本的最新版本。 如果刪除了項目範本,則使用基本移入精靈。
註:
如果項目範本指定的類別自從初次新增物件以來已變更,使用者會看到與更新的類別相關聯的內容,而不是新增物件時使用的那些內容。
如果您在
設定宣告選項
步驟中,選擇「
一律宣告
」選項,則後續的移入將一律宣告為記錄。如果您使用文件的主要和次要版本,使用者可能不想將次要版本宣告為記錄。因此,較好的選擇可能是選取「
選擇性宣告
」,讓使用者選擇是否宣告要移入的版本,而不是選取「
一律宣告
」。
上層主題:
定義新項目範本
意見
前次更新: 2013 年 3 月
et_define_template_step3prop.htm
© Copyright IBM Corp. 2013.
這個資訊中心採用 Eclipse 技術。(http://www.eclips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