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FileNet P8, V5.2            

设置属性 - 选择对象

您的站点管理员可以定义属性,该属性为对象值属性。对象值属性的值是位于对象库中的文件夹、文档或定制对象。您的站点管理员可以定义分配至特定对象值属性的对象类。例如,如果您的管理员正确定义了文件夹类的对象值属性以指出文档的类,那么可以将对象库中的保险索赔文档分配为客户文件夹的属性。

您可以从信息页面或从添加或检入向导的“设置属性”页面查看对象值属性。您可以使用“选择对象”页面以更改或除去分配至对象值属性的对象。在不先除去现有值的情况下,您可以更改分配的对象。您选择的作为属性值的对象必须和包含对象值属性的对象在同一个对象库中。此外,您选择的对象必须符合管理员为对象值属性所定义的对象类型和对象类。

更改分配至对象值属性的对象

  1. 浏览至具有对象值属性(并且已分配了值)的对象的信息页面或“设置属性”页面。使用展开对象属性图标可以标识对象值属性。对象标识或对象名称将显示在属性名称的右侧。
    提示: 要查看已分配对象的类,请单击属性值右边的获取信息以打开信息页面。记录对象的类。查看属性后,请单击退出
  2. 单击属性名称链接,为该值选择其他对象。
  3. 在“属性 - 选择对象”页面中,单击选择对象
    1. 在“选择对象 - 选择项”页面中,浏览至包含要分配新对象的文件夹。

      提示:“搜索”页面是找到适当对象的最快方式。 在缺省情况下,“搜索”仅查找属于相应对象库、对象类型和对象类(符合您的其他搜索要求)的对象。

    2. 单击所需对象说明下方的选择从版本中选择从版本中选择仅适用于文档。如果将对象值属性定义为使用文档对象,那么您必须选择该文档的特定版本。单击从版本中选择,然后单击所需版本下方的选择
      注: 您选择的对象必须在为对象值属性所定义的类中。如果发生错误,请联系您的站点管理员。您可能已从错误类中选定了对象。
  4. 单击应用(对于信息页面)或单击下一步(对于“设置属性”页面)。

要除去已分配给对象值属性的对象,请完成下列步骤:

  1. 浏览至具有对象值属性(并且已分配了值)的对象的信息页面或“设置属性”页面。使用展开对象属性图标可以标识对象值属性。对象标识或对象名称将显示在属性名称的右侧。
  2. 单击属性名称链接。
  3. 在“属性 - 选择对象”页面中,单击除去对象
  4. 单击应用(对于信息页面)或单击下一步(对于“设置属性”页面)。
注: “链接至”属性的“值”字段是必需的。如果您除去分配至指向属性的“链接”的对象,那么您必须指定其他对象。


反馈

最近一次更新时间: 2013 年 3 月
WcmObjectProperty.htm

© 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2013.
本信息中心基于 Eclipse 技术。(http://www.eclips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