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FileNet P8, 5.2 版            

修改搜尋

如果要修改搜尋,您可以從物件儲存庫中移出它(使用「搜尋設計程式」而非 Workplace XT)。進行修訂之後,您可以將它移回到物件儲存庫。 這樣會建立搜尋的新版本。另外,您也可以開啟副本、修改它,並將它新增為新搜尋。

當您修改搜尋並將它移回到物件儲存庫時,會建立新的主要版本。 舊版也會留在物件儲存庫中。

請注意,搜尋只儲存為主要(已發行)版本。 其他文件類型通常另存為次要版本,直到升級至主要版本為止。

註: 如果您在已移出的搜尋中變更物件儲存庫、物件類型或其任何子類別,則需要清除所有搜尋準則,因為前一個搜尋準則可能已失效。這表示您會實際建立新搜尋。請回答訊息,以確認您希望它發生。

如何移出搜尋

  1. 從「檔案」功能表選取「開啟/移出」,或按一下「開啟/移出」按鈕。
  2. 導覽至物件儲存庫和資料夾。
  3. 選取搜尋並選擇您要如何開啟它。
  4. 在「開啟為」之下,執行下列其中一項動作:
    • 選擇「移出」,以修改搜尋並將它移回作為新版本。
    • 選擇「副本」以取得搜尋的副本,您可以修改並另存為新搜尋。如果已移出搜尋,您將使用此選項來採用移出。
  5. 按一下「開啟」以開啟搜尋(或直接按兩下搜尋)。

如果要移入搜尋,請執行下列動作:

使用「移入」,將搜尋放回到物件儲存庫中作為新版本。

  1. 從「檔案」功能表選取「移入」,或按一下「移入」按鈕。
  2. 輸入內容資訊,然後按「下一步」。
  3. 輸入安全性資訊,然後按一下「完成」。如需修改安全性設定的相關資訊,請參閱更新安全性

如何取消移出

如何儲存現行變更

採用移出

依預設,只有移出搜尋的人員(以及管理者)可以將它移回。 當管理者需要移入或取消移出時,他必須採用您的移出。 您甚至需要自己處理這件事。 例如,若您關閉「搜尋設計程式」而沒有選取「檔案 > > 結束」,而且您已移出搜尋,該搜尋將會在物件儲存庫中陷入移出狀態。由於它從未移入過,所以任何嘗試將它移出的人會發現,「移出」選項無法使用(在「開啟/移出」對話框中)。

如果要採用移出的搜尋,請使用「複製」選項。 只要原本是由您將它移出,或您是管理者,您便可以採用此移出,然後將它移入或取消移出。採用此移出的人員會看到下列訊息:「您有足夠權限可採用此移出。您想採用此移出嗎?」

回答「」,以修改搜尋,並將它移入或取消移出。 回答「」,可取得搜尋的副本。如果您移出的搜尋由別人採用,而且他將它移入或取消移出,則如果您也試圖將它移入或取消移出,便會看到錯誤訊息。



意見

前次更新: 2013 年 3 月
s_modify_searc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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