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無法刪除包含其他記錄種類、記錄資料夾、磁區或記錄的記錄種類。 但是,您可以刪除包含記錄的記錄資料夾或磁區。此外,您無法刪除已放置處置保留的儲存器實體。在 Base 和 DoD 資料模型中,「記錄管理者」和「記錄管理者」均可刪除記錄種類。但是在 PRO 資料模型中,僅「記錄管理者」可以刪除記錄種類。
如需利用毀損動作來處置實體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工作流程主題。
不論使用哪一種方法,都會邏輯地刪除實體。 您無法再從 IBM® Enterprise Records 應用程式存取實體。 不過,它可能仍在物件儲存庫中,或已從物件儲存庫中永久刪除。 刪除實體的方式取決於檔案計劃是否配置為保留 meta 資料。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保留 meta 資料主題。
如果要手動刪除單一儲存器實體,請執行下列動作:
如果要從相同的頁面手動刪除多個資料夾和多個記錄、多個種類或多個磁區,請執行下列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