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類別是協助定義物件結構和功能的範本。 物件是能夠執行服務及保留資料的類別實例。IBM Enterprise Records 中有許多類別和子類別。
基礎類別是資料夾類別,也就是 IBM Enterprise Records 中所有儲存器類別的母類別。 這些儲存器類別包括「分類架構根目錄」、「檔案計劃」、「位置儲存器」、「記錄種類」、「記錄資料夾」及「磁區」。 依預設,會在「根資料夾」下建立「存取角色」、「文件」、「喜好設定」及「記錄管理」物件。
下列清單說明可建立的 IBM Enterprise Records 物件:
「記錄管理」物件以「分類架構根目錄」類別作為其母類別。在這個資料夾物件中可以有一個以上的檔案計劃,但每個物件儲存庫通常只有一個檔案計劃。
「檔案計劃」物件以「檔案計劃」類別作為其母類別。檔案計劃可以包含許多記錄種類和子記錄種類。
「記錄種類」物件可以在「檔案計劃」物件內建立,且可以儲存多重層級的子記錄種類。 在 DoD 和 Base 資料模型中,您可以直接在記錄種類中宣告記錄。您只能將記錄資料夾物件新增到最低層級的記錄種類下。 這項限制表示如果記錄種類包含一個子種類,您只能將記錄資料夾物件新增到該子種類下,不能直接新增到母項記錄種類下。 此外,您也只能將記錄資料夾物件新增到作用中的記錄種類。
「記錄資料夾」物件可以同時包含磁區和記錄物件。 依預設,每個記錄資料夾都包含磁區物件,且會從其母項實體繼承除「名稱」、「ID」及「開啟日期」之外的所有內容。您可以變更繼承的值。 您可以直接在記錄資料夾物件中建立記錄。
「磁區」物件會繼承其建立時所在之記錄資料夾的處置排程。 您不能定義獨立於母項記錄資料夾之外的處置排程。另外,您也不能在磁區下建立子資料夾或磁區。
如果是記錄物件,「工作區」中必須有「文件」物件。如果是 PRO 安裝,您可以在記錄資料夾或磁區下宣告「記錄」物件。 如果是 DoD 安裝,您可以在磁區、記錄資料夾或記錄種類下宣告「記錄」物件。如果要宣告「記錄」物件,您必須確定要在其下宣告記錄的實體為開啟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