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5.1.2 版    

檔案記錄

存檔記錄時,您可以在相同檔案計劃內的其他位置建立該記錄的參考。記錄不會重複。這表示您可以建立記錄的參照,而非建立記錄的副本。 此參照會指向位於原始位置的記錄。 您可以同時存檔一個以上的記錄。

將記錄存檔時,會有下列限制:

存檔記錄的安全含意

將一個記錄宣告至多個儲存器時,請在宣告期間指定其安全母項。在宣告後將記錄存檔至其他資料夾,並不會變更安全母項。只有在保留儲存器且記錄仍然存檔於該儲存器時,此安全特性才成立。 您可以透過選取存檔位置資訊頁面來查看哪個儲存器是安全母項。如需其他詳細資料,請參閱「安全」主題中的「FileNet P8 安全」一節。

存檔記錄的處置含意

將一個記錄存檔至有不同處置排程的母項儲存器時,指向記錄的指標受其母項處置排程影響。比方說,如果一個母項儲存器有 5 年的排程且另一個母項有 2 年排程,您就會看到所造成的影響。 兩年後,您在有 2 年記錄的母項中就看不到該記錄了。 但是,您仍會看到有 5 年排程的母項。

如果要將一個以上的記錄存檔,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瀏覽或搜尋您需要存檔的記錄。
  2. 選取名稱旁邊的勾選框。
  3. 複選動作功能表中,選擇存檔。 您也可以用滑鼠右鍵按一下單一記錄,然後從功能表選取存檔
  4. 移至檔案計劃中要將記錄存檔的適當位置,然後按一下存檔
  5. 您會看到一則確認訊息,驗證「存檔」動作是否完成。按一下確定以返回至檔案計劃。
小心: 如果要查看實體存檔的位置,請選取其資訊頁面的存檔位置視圖。


意見

前次更新: 2013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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