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5.1.2 版    

保留 meta 資料

依預設,當刪除記錄種類、記錄資料夾、磁區或記錄時,會從物件儲存庫中,將實體永久移除。 您可以手動進行,或透過處置清理來執行這項刪除。 但是,系統管理者可以配置系統,以便保留每個刪除的實體的 meta 資料。如果配置了保留 meta 資料選項,則實體僅從系統邏輯刪除。

這表示實體在 IBM® Enterprise Records 應用程式中不可見,但仍持續保存在物件儲存庫中。

如果已刪除儲存器,且系統配置成會保留 meta 資料,除了一種例外情況,所包含之任何實體的 meta 資料也會保留下來。 如果包含的實體為記錄,且這個記錄已存檔在多個儲存器中,就會從刪除的儲存器中,將這個記錄取消存檔。

由於您是在檔案計劃層級設定保留 meta 資料選項,因此已配置的設定會套用至檔案計劃中的所有實體。實體的所有 meta 資料都會保留下來,其中包括指定鏈結及任何審核日誌項目的 meta 資料。 系統管理者可以匯出這些用於歷史用途的刪除的實體及其所有 meta 資料,然後從物件儲存庫中永久刪除這些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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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更新: 2013 年 11 月
minimum_metadat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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