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仅可以在记录类别的最低级别下添加记录文件夹。如果记录类别包含子类别,那么您无法将记录文件夹添加到该记录类别。同样,您仅可以将记录文件夹添加至活动的记录类别。您无法在记录文件夹下创建子文件夹。记录文件夹只能包含卷或记录。IBM® Enterprise
Records 附带提供了四种类型的记录文件夹:电子文件夹、物理文件夹、物理框和混合文件夹。您的站点可能会创建其他定制文件夹。
关于此任务
在
IBM Enterprise
Records 的 PRO 安装版本中,只有记录主管或记录管理员才能添加记录文件夹。在 DoD 和 Base 安装中,除了记录主管或记录管理员,特权用户也可以添加记录文件夹。如果您没有创建记录文件夹所需的安全许可权,那么您可以从
Workplace 启动“创建记录文件夹”工作流程。当您启动此工作流程时,会将“记录文件夹创建”请求发送至记录主管以进行核准。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使用工作流程创建记录文件夹”主题。
在缺省情况下,新记录文件夹从其父实体继承所有属性(不包括“名称”、“标识”和“打开日期”)。您可以更改这些继承的值。
注意: 在归档计划的任何级别,都不要创建 100 个以上的记录类别和记录文件夹。有关归档计划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归档计划”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