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5.1.2 版    

刪除記錄

刪除記錄會刪除宣告為記錄的文件。通常會同時刪除記錄 meta 資料,但是您也可以保留記錄 meta 資料。您會想要保留記錄 meta 資料以匯出至 XML 檔案,稍後再刪除記錄 meta 資料。如果要保留 meta 資料,檔案計劃必須這樣配置。

關於這項作業

當記錄到了它保留期結束,為系統所處置時,會遭到刪除。 如有必要,記錄管理者可以手動刪除記錄。根據 DoD 標準,「記錄管理者」也有權刪除記錄。根據 PRO 標準,記錄管理者不可以刪除物件儲存庫中的任何記錄。如需 meta 資料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保留 meta 資料主題

程序

如果要刪除單一記錄,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在記錄名稱上按一下滑鼠右鍵,並選取刪除
  2. 按一下接受刪除或按一下離開保留記錄。

結果

如果要刪除一個以上的記錄,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瀏覽檔案計劃階層以存取要刪除的記錄。
  2. 選取所要刪除記錄旁邊的勾選框。
  3. 複選動作功能表中,選取刪除
  4. 在「刪除」視窗中,驗證已選取所要刪除的記錄,然後按一下刪除。 不會再顯示警告,刪除您的記錄。
  5. 您看到驗證刪除動作完成的確認訊息之後,請按一下確定,回到「瀏覽」頁面。


意見

前次更新: 2013 年 11 月
delete_recor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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