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5.1.2 版    

變更與實體相關聯的處置排程

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況,即與某實體相關聯的處置排程無法達到所需效果。您要建立其他部分處置排程與該實體間的關聯。 另一種狀況是,實體從母項實體繼承了處置排程,而之後您要讓該實體與不同的排程建立關聯。 與母項不同的排程。最後一種情況,您可能想晚一些才清除既有的處置排程。

關於這項作業

當受影響的實體已中斷時,如果指派其他處置排程,則會變更實體的先前處置。處置清理將捨棄以前的計算並使用新的處置排程重新計算。授權使用者可以建立新處置排程與實體的關聯。 在 DoD 或 Base 中,這些使用者為「記錄管理者」或「記錄管理者」;在 Pro 標準中,則為「檢閱人員」。

程序

如果要變更指派給儲存器的處置排程,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移至您想變更處置排程的實體,並按一下其「取得資訊」圖示。
  2. 按一下處置
  3. 有以下三種可能。您可以按一下任何已指派的排程的「取得資訊」圖示,來檢閱其資訊頁面。
    • 可能已繼承處置排程。已選取「繼承」方框。 如果要中斷繼承鏈結並設定新的排程,請按一下瀏覽排程清除排程
    • 可能列出某處置排程,但未勾選「繼承」方框。如果要使用該排程并在母項和子系之間設定繼承鏈結,請按一下繼承。如果要指派其他排程,請按一下瀏覽排程清除排程
    • 可能沒有處置資訊。如果要設定處置排程,請按一下瀏覽排程
  4. 在「選取處置排程」頁面,按一下處置排程名稱下方的選取
  5. 在新功能表中,選取適當的選項,以指出您要將新處置排程傳播到子儲存器的方式。 指派其他處置排程時,您可按以下方法將排程延伸到其子儲存器:
    • 將排程延伸到所有原生子儲存器和所有繼承次儲存器,無論它們是否繼承過先前的處置排程。這動作對應於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原生子項,以及所有繼承的子目錄選項。 此動作也適用於第一次套用的排程。
    • 僅向繼承以前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延伸排程。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繼承母項實體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的處置排程將保持不變。如果您先前已繼承某項排程,則此選項只會繼承一個新排程。 此動作對應於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繼承實體選項。
      重要: 明確重新指派處置排程至子儲存器(該子儲存器之前繼承相同的排程),會將母項與子項間關於繼承的鏈結中斷。任何這類的子儲存器,都不會指派至您指派給其母項的新排程。
    • 不向任何子儲存器延伸排程。繼承舊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繼續與該排程相關聯,但是不會被分類為繼承實體。 此動作對應於不延伸新處置排程選項。
  6. 如果需要,請按照 貴組織遵從的規則輸入處置權限資訊。
    小心: 依預設,為選取的處置排程所指定的處置權限,會自動指派為儲存器的處置權限。如果沒有為所選排程設定處置權限,則可以使用您為儲存器設定的處置權限。如果在建立了儲存器但沒有指派處置排程的情況下設定了處置權限,則排程的處置權限將置換先前設定的處置權限。
  7. 按一下套用儲存修改。

結果

如果要變更指派給記錄類型的處置排程,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移至記錄類型(在「處置」標籤中),然後按一下其取得資訊圖示。
  2. 按一下處置說明,並選取處置排程(在其名稱下按一下選取)。
  3. 按一下套用


意見

前次更新: 2013 年 11 月
change_disposal_schedule_of_entit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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