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Enterprise Records 5.1.2 版    

將處置排程與實體相關聯

授權使用者可以在任何時間點,建立處置排程與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之間的關聯。 在 Pro 標準中的授權使用者是「記錄管理者」、「記錄管理者」或「檢閱人員」;在 DoD 或 Base 中則為「記錄管理者」或「記錄管理者」。 子儲存器會繼承處置排程。您可以在建立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時將處置排程與其關聯,或以後再關聯。

關於這項作業

如果要在建立記錄種類或記錄資料夾之後,首次將處置排程與其相關聯,請執行下列動作:

程序

如果要稍後關聯處置排程,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移至您想指派處置排程的儲存器,並按一下其取得資訊圖示。
  2. 按一下處置
  3. 按一下瀏覽排程來選取處置排程。
  4. 在「選取處置排程」視窗中,按一下其中一個排程名稱下方的選取
  5. 在新功能表中,選取適當的選項,以指出您要將新處置排程傳播到子儲存器的方式。 指派其他處置排程時,您可按以下方法將排程延伸到其子儲存器:
    • 將排程延伸到所有原生子儲存器和所有繼承次儲存器,無論它們是否繼承過先前的處置排程。此狀況對應於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原生子項,以及所有繼承的子目錄選項。 此狀況也適用於第一次套用的排程。
    • 僅向繼承以前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延伸排程。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繼承母項實體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的處置排程將保持不變。如果您先前已繼承某項排程,則此選項只會繼承一個新排程。 此狀況對應於將新處置排程延伸到所有繼承實體選項。
    • 不向任何子儲存器延伸排程。在這種情況下,繼承舊處置排程的子儲存器將繼續與該排程相關聯,但不會被分類為繼承實體。此狀況對應於不延伸新處置排程選項。
  6. 如果需要,請按照 貴組織遵從的規則輸入處置權限資訊。
    小心: 依預設,為選取的處置排程所指定的處置權限,會自動指派為儲存器的處置權限。如果沒有為所選排程設定處置權限,則可以使用您為儲存器設定的處置權限。如果在建立了儲存器但沒有指派處置排程的情況下設定了處置權限,則排程的處置權限將置換先前設定的處置權限。
  7. 按一下套用儲存修改。
  8. 按一下結束以關閉該頁面。

結果

重要: 與記錄類型相關聯的記錄的處置排程,可能與母項儲存器的處置排程不同。與記錄類型相關聯的處置排程優先級高於儲存器的排程。但是,當您執行清理時,處置衝突警告訊息會記入清理日誌檔。當與母項儲存器相關聯排程的中斷保留期,比記錄類型相關聯排程的中斷保留期短,您會看到此警告訊息。
如需變更現有排程的相關資訊,請參閱「變更處置排程」主題。


意見

前次更新: 2013 年 11 月
associate_disposition_schedule.htm

© Copyright IBM Corp.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