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送工作流程

您必須先將工作流程定義傳送或儲存至「處理程序引擎」伺服器,才可以啟動工作流程定義中的工作項目。通常工作流程設計程式會從「處理程序設計程式」傳送定義,但必要的話您可以從 Workplace XT 傳送定義。

附註 

如何傳送工作流程定義

  1. 導覽至您要傳送的工作流程定義,並從蹦現功能表中選取「傳送工作流程」。
  2. 如果「處理程序引擎」中已存在具有相同名稱的工作流程,則您可以選擇使用該相同名稱或使用其他名稱。
  3. 按一下「傳送」,以傳送工作流程定義。在傳送之前會驗證工作流程定義中是否存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