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作流程定義啟動工作流程

在處理程序設計程式中建立工作流程定義後,可以將其新增至物件儲存庫。如果您有存取物件儲存庫、資料夾和工作流程定義的權限,則可以不使用處理程序設計程式就能啟動新工作項目。

您通常使用處理程序設計程式編輯、驗證、傳送和啟動工作流程。但是,也可能不將工作流程定義傳送至「處理程序引擎」就能將其新增至物件儲存庫。當您選取要啟動的現有工作流程定義時,它可能並未傳送至「處理程序引擎」。如果您嘗試啟動並未傳送的工作流程,則將會收到錯誤訊息。

提示  如果您在 Workplace XT 中有權存取「進階工具」,且有權修改工作流程的內容,您也可以從「處理程序設計程式」內啟動工作流程。

如何從工作流程定義啟動

  1. 導覽至物件儲存庫,以及包含工作流程定義檔案的資料夾。工作流程定義由「啟動」圖示表示。
  2. 開啟工作流程定義的資訊頁面,然後按一下「啟動」。

    附註  如果您所收到的錯誤訊息,說明系統未傳送工作流程,請按一下「傳回」。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傳送工作流程定義

  3. 按一下工作流程說明下方的「啟動」。將開啟「啟動步驟」頁面。如果將工作流程設計為啟動表單,將會開啟表單,而不是「啟動步驟」頁面。
  4. 如有需要,可為啟動步驟輸入任何資訊。您可以新增註解、變更主題,以及設定為此步驟定義的任何參數。例如,您可以新增和編輯附件、編輯資料欄位值或編輯工作流程群組成員(如果已將這些在啟動步驟中定義為可用)。如果您正在使用表單,則請使用適用的按鈕。
  5. 執行以下作業之一以儲存您的變更:
  6. 按一下「動作」清單中的「啟動」,以將工作項目移至處理程序中的下一個步驟。
  7. 將再次顯示「啟動工作流程」頁面。您可以再次啟動工作流程,或按一下「離開」以返回至工作流程定義的資訊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