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憑證要求說明


顯示資訊說明

「公用憑證要求」頁面會顯示公用簽署憑證的要求 (以「建立公用憑證要求」頁面中所提供的資訊建立)。您必須傳送提供的要求 (與頁面上的顯示完全相同) 到「認證中心」以取得憑證,然後,您可以使用將已簽署的憑證新增到資料庫功能新增到 SSL 資料庫。

顯示的要求已經過加密及編碼 (PKCS12 格式)。您必須完全依照顯示來傳送要求。建議方法是使用剪貼功能,將輸出複製到要傳送給「認證中心」的要求(例:電子郵件)。

-----開始新憑證要求-----
<編碼憑證要求>
-----結束新憑證要求-----


可用的按鈕及動作說明

完成 按一下此按鈕,返回「編輯 SSL 資料庫」頁面。 因為沒有填入另一個憑證要求,無法重建顯示的資料,請確定您已複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