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要從版本 5.0 或版本 5.2 移轉到 DB2 版本 7, 您必須在安裝 DB2 版本 7 之前,先準備您的資料庫及案例。 如果您要從版本 6 升級,則在安裝版本 7 之前,您不需要執行任何動作。
在 DB2 版本 7 中不支援版本 5.0 之前的資料庫與案例移轉。
如果您要在支援 Linux 分送上執行的工作站中移轉 DB2 安裝,您應瞭解下列各項:
欲準備安裝您的工作站,您必須將現存的 Linux 分送升級到更新的層次, 其中包含了 glibc 檔案庫的必要 (或更新的) 版本。 您也可以選擇僅更新本端版本的 glibc 檔案庫。 建議您將您的分送安裝升級為更新的版本, 其中包含 glibc 檔案庫的必要層次。 不建議您只更新 glibc 檔案庫, 而不更新分送式安裝版本,因為在此處理中會發生一些錯誤並影響您的作業系統。
本節將描述如何準備現存的 DB2 第 5.x 版資料庫及案例,移轉到 DB2 第 7 版可使用的格式。如果您想要移轉多個案例,則您必須對每一個案例重複這些步驟。
如果有數個 DB2 案例都是使用舊版的 DB2, 您不需要現在就同時將所有的這些案例移轉。 尚未移轉的案例將會繼續使用舊版的 DB2。
您必須以案例擁有者的身分登入,方可完成這些步驟。
若要準備您的資料庫進行移轉:
SQL1611W 「資料庫系統監督程式」沒有傳回任何資料。 SQLSTATE=00000
db2 list database directory
必要時,請確定每一個匯出陳述式分別放在不同行上。例如:
DB2INSTANCE=db2inst1 //bash, Bourne, or Korn shells export DB2INSTANCE set DB2INSTANCE=db2inst1 //C sh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