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 Edition 快速入門
資料庫物件包括:
- 表格
- 概略表
- 直欄
- 索引
- 使用者定義函數 (UDF)
- 使用者定義類型 (UDT)
- 起始動作定義
- 別名
- 表格空間
- 綱目
當指定資料庫物件名稱時,請參閱一般命名規則。
此外,您指定的名稱:
- 可含有 1 至 18 個字元,但下列除外:
- 表格名稱 (包括概略表名稱、摘要表格名稱、別名及相關名稱), 最多可包含 128
個字元。
- 直欄名稱最多可包含 30 個字元
- 綱目名稱最多可包含 30 個字元
- 不能是 SQL 保留字,在 SQL Reference 中會列出所有的 SQL 保留字。
使用有定界符號的識別字時,建立的物件可能違反這些命名規則,
不過,在後續使用物件時,可能會出現錯誤。
例如, 如果您建立一個直欄,其名稱具有 + 或 - 號,
且您後來在索引中使用該直欄,則在您嘗試重組表格時,將遇到問題。
為了避免在使用及操作您的資料庫時可能發生的問題, 請勿違反這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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