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標籤和關鍵字顯示在文字中完全相同的方式撰寫。標籤和關鍵字的表示方式如下:
:tagname.keyword() keyword()
可以替換變數的有效值,會在關鍵字列示中說明。 值的表示方式如下:variable
在標籤說明中,在每一組關鍵字或值中有垂直線時,表示您必須 在其中一組中併入該標籤。例如,PROPERTY 標籤的語法包括 NULLS 關鍵字值 NULLS(Y | N) 時, 您必須撰寫為 NULLS(Y) 或 NULL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