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計算小計」轉換程式,可以計算依據時間週期 (每週、每半個月、每月、每季或每年) 分組之數值集合的連續小計。例如,由於計算帳目的需求,需要經常產生基本時間週期的數值小計。這在公司的薪資計算上很常見,要求產生各種薪資資料之最新月及最新年的小計。
「計算小計」轉換程式使用倉儲目標表格作為來源。用作來源的表格必須包含主要鍵。該轉換程式會寫入同一資料庫上的某個表格。在定義此步驟之前,請先將倉儲目標鏈結到「程序模型」視窗中的該步驟 (即將箭頭指向該步驟)。只有在「程序模型」視窗中與某來源鏈結時,此步驟次類型才能使用「參數」頁。您只能變更處於開發模式的步驟。
若要定義「計算小計」轉換程式,請:
在該頁面的左側、「來源直欄」標題的下方,會列示轉換所得的直欄。這些直欄會依您在「參數」頁上,針對「輸入」直欄及「週期」直欄所作的選擇而命名。例如,如果您在「參數」頁上選取 SALARY 作為輸入直欄、週期為 Month,則在「直欄對映」頁的左側,會顯示「SALARY_Month」。目標表格中的直欄會列示在頁面的右側。
限制:
下列限制適用於一個步驟的單一案例。例如,假設有步驟 1 及步驟 2,則您可以在步驟 1 中使用直欄 B 作為來源直欄;而在步驟 2 中,又將它用作目標直欄。
來源直欄 | 目標直欄 |
A | A |
如果某直欄是其它轉換程式定義列中的輸入直欄,則不能將它與其本身對映。例如,如果下列狀況為真,則不能將直欄
A 與其本身對映:
來源直欄 | 目標直欄 |
A_week |
|
A_month |
|
在此範例中,直欄 A 分別是兩個不同轉換程式定義中的輸入直欄。
來源直欄 | 目標直欄 |
B | C |
因為直欄 B 對映為來源直欄,所以不容許下列對映:
來源直欄 | 目標直欄 |
D | B |
來源直欄 | 目標直欄 |
A | A |
B | C |
由於已將「直欄 A」及「直欄 C」指定為輸出直欄,因此,在其它列中,不能將它們用作輸入直欄或輸出直欄。
使用「直欄對映」頁,可以執行下列作業:
如果「參數」頁未產生輸出直欄,或此步驟尚未鏈結到目標表格,且您未在「參數」頁中指定自動產生預設表格,則您將無法使用此頁面來對映直欄。有些步驟會不允許您變更直欄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