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使用现存实用程序过程来作为保存目的地。
指定使用新的实用程序过程来作为保存目的地。
打开“列示”窗口,可使用该窗口来查看或过滤可用项目并选择其中一个。
指定应将列表保存至其中的实用程序过程名。
为新的实用程序过程指定唯一的 1 至 18 个字符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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