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使用现存实用程序过程来作为保存目的地。

指定使用新的实用程序过程来作为保存目的地。

打开“列示”窗口,可使用该窗口来查看或过滤可用项目并选择其中一个。

指定应将列表保存至其中的实用程序过程名。

为新的实用程序过程指定唯一的 1 至 18 个字符的名称。

提交窗口中的数据,并关闭该窗口

取消任何未保存的更改并关闭笔记本或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