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实用程序标识符模板或选择变量并单击下面的粘贴按钮。该模板可由文字和符号名组成。此模板用来创建要运行的任何实用程序的唯一标识符。 解析的实用程序标识符不可多于 16 个字符。

选择要在变量字段中显示哪一类别的变量。

选择要粘贴到实用程序 ID 模板字段中的特定变量。

将当前从变量列表中选择的变量放入实用程序 ID 模板字段中。

创建实用程序 ID 模板并关闭窗口。

取消任何未保存的更改,并关闭此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