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创建 IBM MQ 对象和 JMS 对象
创建新的 IBM® MQ 对象时,可以选择创建相同类型的相应 JMS 对象。
开始之前
- 您必须具有 IBM MQ 队列管理器。 如果不存在队列管理器,可以按照以下描述创建一个:创建和配置队列管理器和对象
- 您必须具有 JMS 初始上下文。 如果不存在这样的上下文,可以按照下文所述创建一个:添加包含 JMS 主题的初始上下文
- 您必须按照下文所述连接到 JMS 初始上下文:连接到初始上下文
关于本任务
通过 IBM MQ Explorer中的对象创建向导,可以同时创建 IBM MQ 对象和 JMS 对象。 首先启动所需的对象向导,例如 IBM MQ 队列。 然后在创建了该对象后,选择用于启动另一向导(例如,JMS 队列向导)的选项。 第二个对象向导肯定具有相同的对象类型并且一个对象的属性将映射至另一个对象。
您可以对队列或主题执行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