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受管对象
在 IBM® MQ Explorer中删除受管对象时,该受管对象不再存在于命名和目录服务的 JNDI 名称空间中。
关于本任务
要点: 在删除受管对象之前,请确保 JMS 客户机应用程序都不需要该对象。 删除受管对象后仍需要该对象的任何 JMS 客户机应用程序都将不再正常工作。
要删除受管对象,请完成以下步骤。
过程
- 在 "内容" 视图中,右键单击受管对象,然后单击 删除
- 提示时,单击 删除 以确认要删除受管对象。
结果
将从 JNDI 名称空间以及 IBM MQ Explorer中删除受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