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現有的集合

複製現有的集合,以使用相同的配置來建立新的佇列管理程式集合。

開始之前

在開始之前:
  1. 顯示佇列管理程式集合的說明啟用集合可見性。
  2. 定義自動集合定義手動集合的說明,定義要複製的集合。

關於這項作業

若要複製現有的集合,請執行下列動作:

程序

  1. 在「導覽器」視圖中,用滑鼠右鍵按一下佇列管理程式資料夾,然後按一下集合 > 管理集合... 這時會開啟「管理集合」視窗。
  2. 選取您要複製的集合。
  3. 按一下複製成... 以開啟「複製集合」對話框。
  4. 新建集合名稱欄位中輸入集合的名稱。新的集合名稱必須是唯一的。
  5. 按一下確定以複製集合,並關閉對話框。

結果

您已順利複製集合,「導覽器」視圖會更新新的集合(如果集合中有許多佇列管理程式,這可能會花幾秒鐘)。

工作 工作

反饋

「時間戳記」圖示 前次更新時間: Wednesday, 14 February 2018
http://www.ibm.com/support/knowledgecenter/SSFKSJ_9.0.0/com.ibm.mq.explorer.doc/com.ibm.mq.explorer.doc/e_copyse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