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现有集合

复制现有集合以使用相同配置创建新的队列管理器集合。

开始之前

在您开始之前:
  1. 启用集合可视性,如显示队列管理器集合中所述。
  2. 定义要复制的集合,如定义自动集合定义手动集合中所述。

关于此任务

要复制现有集合:

过程

  1. 在“导航器”视图中,右键单击队列管理器文件夹,然后单击集合 > 管理集合... 这样会打开“管理集合”窗口。
  2. 选择要复制的集合
  3. 单击复制为...以打开“复制集合”对话框。
  4. 新集合名称字段中输入您集合的名称。新集合名称必须唯一。
  5. 单击确定以复制该集合并关闭对话框。

结果

您已成功复制集合,“导航器”视图将用新集合进行更新(如果集合中存在很多队列管理器,那么这可能需要几秒钟)。

任务 任务

反馈

时间戳记图标 最近一次更新时间: Wednesday, 14 February 2018
http://www.ibm.com/support/knowledgecenter/SSFKSJ_9.0.0/com.ibm.mq.explorer.doc/com.ibm.mq.explorer.doc/e_copyse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