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CICS 組合專案中建立及部署原則

原則是包含一個以上原則規則的 XML 定義。原則規則會說明在符合指定條件時要套用至 CICS 系統或個別使用者作業的動作。原則是在「CICS® 組合專案」中建立的,您可以在「CICS 組合專案」中定義一個以上的原則。以此方法包裝原則,即可將原則當作單一實體部署至 CICS 中,以輕鬆地在 CICS 中更新及管理原則。

開始之前

若要建立及部署原則,您必須具有現有 CICS 組合專案。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建立 CICS 組合專案

關於這項作業

CICS 支援系統及作業規則。系統規則監視和控制 CICS 系統的整體性能,而作業規則監視和控制個別使用者作業。每個原則規則定義在執行自動化動作之前必須符合的條件。每個原則可以定義一個以上的規則,且一個以上的原則可以套用至 CICS 系統或個別使用者作業。
註: 雖然可以在相同原則中定義系統及作業規則,但如果要與 CICS 應用程式一起部署用於定義作業規則的任何原則,您必須在個別原則中定義這兩種類型的規則。
作業規則的範圍層次
用來定義可以在下列範圍層次部署之作業規則的原則:
區域層次
規則套用至所指定區域中執行的所有使用者作業。
平台層次
規則套用至所指定平台上部署的任何 CICS 應用程式的所有使用者作業。
應用程式層次
規則僅套用至所指定應用程式的使用者作業,而不套用至可能在相同平台上執行的其他使用者作業。

對於用來定義在區域或應用程式層次所部署作業規則的原則,您可以透過定義原則範圍,將其範圍進一步限制為特定使用者作業。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定義原則範圍

系統規則的範圍層次
用來定義可以部署至下列範圍層次之系統規則的原則:
區域層次
規則套用至所指定區域中變更系統或資源狀態的所有作業(系統或使用者)。
平台層次
規則套用至指定平台所有區域中變更系統或資源狀態的所有作業(系統或使用者)。

定義無法在應用程式層次部署之系統規則的原則。

程序

若要在 CICS 組合專案中建立原則,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從「專案瀏覽器」視圖中選取 CICS 組合專案的上層資料夾。
  2. 採用下列其中一種方式來開啟「新建專案」精靈:
    • 在工作台的主功能表中,按一下檔案 > 新建 > 其他。然後展開 CICS 資源資料夾,選取原則定義,接著按下一步
    •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 CICS 組合專案,然後按一下新建 > 原則定義
  3. 建立包含原則規則的原則:
    提示: 若要從 CICS 本端檔案或交易類別資源快速建立原則規則,請導覽至對應的資源視圖,然後用滑鼠右鍵按一下要為其建立原則的資源。選取建立原則,然後選取要建立的規則類型。
    1. 檔名欄位中,輸入原則檔名,例如 policy_rules
    2. 按一下完成 這會開啟原則定義編輯器。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原則定義編輯器
  4. 選擇性的: 概觀標籤上的「一般資訊」區段中,您可以在說明欄位中輸入說明,或者在使用者標籤欄位中輸入使用者標籤,或者都輸入。 使用者標籤是使用者定義的 1-8 個字元的 ID,內含於針對原則中定義的規則而發出的任何事件。它可以是版本號碼、部門代碼或原則作者的縮寫,亦即有助於將事件與要求該事件的原則相關聯的任何物件。
  5. 在原則定義編輯器中建立規則:
    1. 概觀標籤上,按一下新建
    2. 在「新建規則」對話框中,輸入規則名稱,從清單中選取規則類型,然後選擇性地輸入規則的說明。
    3. 按一下確定。這會開啟規則標籤。
  6. 規則標籤上的「條件」區段中,定義在符合時觸發自動化動作的條件。 系統和作業規則支援不同類型的條件;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原則條件
    註: 支援特定規則的最舊 CICS 版本會顯示在「條件」區段的右下角。請確保此版本等於或低於此原則將部署至的 CICS 版本。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原則綱目版本化
  7. 選取符合所定義的條件時要採取的一個動作:
    • 發出訊息符合所指定的條件時,CICS 會發出訊息給 CICS 日誌。對於作業規則,會發出 DFHMP3001DFHMP3007。對於系統規則,會發出 DFHMP3009DFHMP3010
    • 發出事件為 CICS 指定事件處理 (EP) 配接器或 EP 配接器集以將事件發出至單一 EP 配接器或一個 EP 配接器集中的所有配接器。EP 配接器會將事件資料格式化為適當的輸出格式,並將事件路由至所定義的事件消費者。如需相關指示,請參閱選擇 EP 配接器資源選擇 EP 配接器集資源
      原則定義編輯器「規則」標籤上的「動作」標籤
      (選用)若要識別相同類型的原則規則所發出的事件,請如下所示指定事件名稱。如果未指定事件名稱,則將使用預設的事件名稱。
      • 長度為 1 - 32 個字元。
      • 可接受的字元:0-9 A-Z a-z _
      • 必須以英文字母開頭,而且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以字元 XML 開頭。
      (選用)若要傳遞不可變更的資料至事件消費者,請透過按一下新增,使靜態資料項目與事件相關聯。任何規則最多可以包含 479 個靜態資料項目。將每個靜態資料項目定義為名稱/值配對,如下所示:
      對於靜態資料名稱:
      • 長度為 1 - 32 個字元。
      • 可接受的字元:0-9 A-Z a-z _
      • 必須以英文字母開頭,而且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以字元 EPFEMPFEXML 開頭。
      • 在規則中必須是唯一的。
      對於靜態資料值:
      • 長度為 1 - 255 個字元。
      • 可接受的字元如下所示,包括內含空格:

        0-9 A-Z a-z `¬¦!"£$%^&*()_+-={}:@~;'#<>?,./|

      註: 如果指定原則規則的事件動作,則可以將事件規格匯出為綱目或記錄定義檔,用於他處。靜態資料擷取項目的定義會併入到匯出檔中;如果指定事件名稱,則使用它作為所匯出檔名的字首。如需指示,請參閱從原則匯出事件規格
    • 僅限於作業規則:異常終止作業如果想要 CICS 在超過所指定臨界值時終止執行中作業,請選取具有異常終止碼的異常終止作業選項。終止作業時,CICS 還會發出訊息(DFHMP3002DFHMP3008)給 CICS 日誌。預設異常終止碼是 AMPB,但您可以改寫此異常終止碼以給作業異常終止指定其他異常終止碼。
  8. 選擇性的: 遵循步驟 57 以新增更多規則。
  9. 若要儲存原則,請按一下檔案 > 儲存

若要在 CICS 組合專案中部署原則,請執行下列動作:

用來定義系統規則的原則可以部署至獨立式 CICS 區域或與 CICS 平台一起部署,但無法與 CICS 應用程式一起部署。用來定義作業規則的原則可以部署至獨立式 CICS 區域、與 CICS 平台或 CICS 應用程式一起部署。

  1. 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法來部署原則:
    • 若要將原則部署至獨立式 CICS 區域,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將定義原則的 CICS 組合專案匯出至 zFS。如需將 CICS 組合部署至 zFS 的相關資訊,請參閱部署 CICS 組合
      2. 定義、安裝及啟用 CICS 組合的 CICS BUNDLE 資源。開啟「組合定義」視圖,即可建立及安裝 BUNDLE 定義。如需組合資源的相關資訊,請參閱BUNDLE 資源(CICS TS 5.4.0 版產品說明文件)
    • 若要將原則部署至平台,請將包含原則的 CICS 組合新增至平台:
      • 如果尚未部署平台,請將定義原則的 CICS 組合新增至平台定義(如下所述),以便在部署平台期間部署它:
        1. 在工作區中尋找平台組合專案,展開組合專案的 META-INF 資料夾,然後按兩下 bundles.xml 檔或 platform.xml 檔。即會開啟平台描述子編輯器。如需使用平台描述子編輯器的相關指示,請參閱平台描述子編輯器
        2. 概觀標籤上的「CICS 組合」區段中按一下新增
        3. 從工作區中可用的 CICS 組合清單中,選取定義原則的 CICS 組合。
      • 如果平台處於作用中,請遵循下列步驟:
        1. 將 CICS 組合專案匯出至 zFS 上的平台起始目錄。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部署 CICS 組合
        2. 使用 Cloud Explorer 視圖的 ADDBUNDLE 作業對話框,將定義原則的 CICS 組合新增至作用中平台。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將 CICS 組合新增至平台
    • 若要與 CICS 應用程式一起部署原則,請將定義原則的 CICS 組合新增至應用程式,如下所述:
      1. 在工作區中尋找應用程式組合專案,展開組合專案的 META-INF 資料夾,然後按兩下 application.xml 檔或 bundles.xml 檔。即會開啟應用程式描述子編輯器。如需使用應用程式描述子編輯器的相關指示,請參閱應用程式描述子編輯器
      2. 概觀標籤上的「CICS 組合」區段中按一下新增
      3. 從工作區中可用的 CICS 組合清單中,選取定義原則的 CICS 組合。

結果

即會在 CICS 組合專案中建立並部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