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事件规范
您可以使用 事件绑定编辑器复制现有事件规范,还可选择复制源事件规范中的捕获规范。
过程
- 单击 事件绑定编辑器 中的事件绑定选项卡。
- 单击复制按钮。 此时将打开“复制事件规范”窗口。
- 输入新事件规范的名称。 必须使用唯一名称。
- 可选: 选中选择并命名要复制的捕获规范复选框。 此时将打开“指定新捕获规范名称”对话框。表中列出了源事件规范中每个捕获规范的名称。
- 双击名称或选择原始捕获规范,然后按 Enter 键以编辑原始捕获规范字段中的副本名称,此时将打开“复制捕获规范”对话框。
- 为新捕获规范输入唯一名称,然后单击确定。 新名称被放入“指定新捕获规范名称”对话框的副本名称字段中。如果您不想复制捕获规范,请勿为该捕获规范指定新名称,这样就不会复制该捕获规范。如果您在错误的字段中输入了新名称,可以按 Delete 键将其移除。
-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