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遞送規則或工作量群組
您可以在新的工作量群組中建立遞送規則。您可以變更規則名稱或說明。
關於這項作業
程序
- 在「工作量規格」編輯器的規則區段中,按一下新增遞送規則圖示
。 會新增遞送規則,並顯示產生的說明。如果您在工作台中按一下遠離規則說明的位置,會顯示大於符號 (>),指出此規則為新規則且尚未儲存。
- 選擇性的: 若要顯示產生的工作量群組,請按一下顯示或隱藏名稱圖示
。 會顯示工作量規格中的所有工作量群組,包括新工作量群組。
- 選擇性的: 若要變更工作量群組或遞送規則的說明,請用滑鼠右鍵按一下說明,然後按一下功能表上的編輯說明。鍵入新說明,然後按 Enter 鍵。 您可以按 Ctrl+Z(對於 OS X 則為 cmd+Z)以復原變更。
- 選擇性的: 若要變更遞送規則的名稱,請用滑鼠右鍵按一下遞送規則說明,然後按一下功能表上的設定工作量定義名稱。鍵入新名稱,然後按 Enter 鍵。 名稱最多可以有 8 個字元,並且必須是唯一的工作量定義名稱。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命名 CICSPlex SM 實體(CICS TS 5.4.0 版產品說明文件)。您可以按 Ctrl+Z(對於 OS X 則為 cmd+Z)以復原變更。
- 選擇性的: 若要變更工作量群組的名稱,請用滑鼠右鍵按一下工作量群組說明,然後按一下功能表上的設定工作量群組名稱。鍵入新名稱,然後按 Enter 鍵。 名稱最多可以有 8 個字元,並且必須是唯一的工作量群組名稱。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命名 CICSPlex SM 實體(CICS TS 5.4.0 版產品說明文件)。您可以按 Ctrl+Z(對於 OS X 則為 cmd+Z)以復原變更。
下一步
您可以將規則移至工作量規格中的不同群組,並將該規則與該群組中的其他遞送規則相關聯。
您可以設定遞送規則的遞送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