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在選取的每一天再次執行排程作業之前,要經歷的週數。
例如,如果您要讓作業在每週於選取的每一天執行一次,則可指定 1。 如果您要讓它在每四週於選取的每一天執行一次,則可指定 4。
間隔可從 1 到 26 週。
這是必要的欄位。您必須指定間隔,才能設定重複排程作業。